五、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
这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差距较大;二是基本保障和公共服务发展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纠正过去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的错误做法,实行“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方针,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推动了我国社会由温饱不足走上总体小康,并向全面小康迈进。实践证明,这样做不仅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方向,也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
另一方面,也要看到,随着我国总体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和社会不同阶层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出来。比如,1978年—200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之比由2.57上升到3.33;反映居民收入分配状况的基尼系数由0.2301980年扩大到0.458。根据世界银行数据,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收入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2004年我国基尼系数为0.47,仅比巴西0.57,2005年、阿根廷0.51,2004年等少数几个国家低。
不论从国际经验还是理论分析来看,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发展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为市场经济运行的一个基本规律就是要素和经济活动向优势区域和优势人群集中。但是,国际经验也说明,一国的体制和政策对于其发展和收入分配的平衡状况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同一个发展水平上,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甚至是显著的收入差距水平;一些发达国家在收入差距呈现缩小趋势后又开始扩大。另外,判断收入差距是否到了警戒水平,不能仅看依据统计数据计算的结果,还要看社会调查得出的结果和社会舆情的变化。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发展差距和收入差距的扩大既不利于发展成果全民共享目标的实现,也不利于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和持续平稳增长。特别是,由于导致这种不平衡的原因除了客观因素外,往往也有体制和政策方面的原因,因此常常造成社会利益关系的失衡,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如果说发展和收入差距的扩大带有一定的必然性的话,那么通过政府的作用建立和完善面向全民的、均等化的基本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仅是各国发展过程中缩小收入差距的普遍做法,也是减小收入差距扩大带来的负面影响的有效手段。国际经验还表明,由政府以公共产品的形式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不仅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增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也有利于减轻居民后顾之忧,使居民把原本用于养老、看病、子女教育等的储蓄转化为消费,从而扩大总的消费规模;还有利于改善国民健康状况,提高教育水平和文化素质,积累人力资本,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今后需要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转变发展方式可以说是现代化进入一定阶段后各国普遍面临的挑战。如果能够成功应对这个挑战,就能保持现代化的连续性,反之亦然。我国的经济已连续保持了几十年的快速增长。要把这个势头保持下去,最关键的是要适应发展阶段的变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解决发展中面临的不平衡、不协调和不可持续问题,创新和提升我国的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增强抵御国内外风险的能力和持续增长的动力;同时,要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妥善处理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及各区域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全社会能够公平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奠定坚实基础。
■课题总负责人:张玉台 课题执行负责人:刘世锦 本报告执笔:张军扩 侯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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