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确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的同地同权同价原则,允许土地自由平等进入市场,保护农民宅基地的相应权益。对确实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地的,应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和价格补偿原则。
应尽快明确悬而未决的小产权房问题的解决方案。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的最大阻力来自各级政府,应在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财力和事权关系上,有配套地进行财税改革。伴随这项改革,农民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将新增千万亿元的收入,对农民及进城变成市民的农民工,在其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制度安排与标准上,有关部门应配合社会保障体系改革和财税体制改革,提前准备政策预案。
社会保障改革既是解决国民后顾之忧、扩大国内消费、平衡国内经济结构的一项重大改革,又是追求共同富裕、实现“中国梦”的一项巨大工程。
这项改革的重点,在配合农村征地制度改革、人口政策调整及人口变化趋势,在兼顾国家长短期财力的前提下,应研究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提升全国城乡居民养老、医疗、教育等保障水平,并轨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乡“碎片化”的五套养老制度,建立多层次社保体系。在确立养老资金长期安全有效运用制度等方面,要拿出数据测算可靠、目标逐年实现、统筹解决各方面问题的中长期改革方案。
上述各项改革,都会影响到中央或地方政府的收入与支出。如果财税体制不改革,其他改革都将难以推进。在中国下一轮改革中,涉及面最广、情况最复杂、历时最长,最需要在短期急处理、中期有安排、长期有预期的改革,就是财税体制改革,它是最难啃的“骨头”之一。
1999年至2009年,地方的土地收入与财政收入之比从0.09∶1提高到0.44∶1,土地收入与地方预算外收入之比由0.16∶1提高到1.94∶1,全国地方财政自给率下降到55%左右。
政府要改革土地征地制度,应在配合收入分配改革和积极财政政策的同时,尽早组织力量,总结1994年“分税制”以来的经验与教训,结合上述各项重大改革和尚未“修成正果”的房地产调控制度改革,认真思考中央与地方的财力与事权关系,适度提高地方政府收入比重,合理测算中长期国家财政的收支缺口及动态变化,全面制定中长期财税体制渐进改革方案,并在各项改革进行过程中及时修正方案。
坚持深化上述各项改革,国家财政出现相当大的收支缺口是难以避免的。为此只能启动“国退民进”改革,动用政府掌握的大量现存资源,逐步降低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寻找国企改革方向的重点,从微观层面应放在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效益上;从宏观层面应配合国家急迫的经济结构转型和社会保障、财税体制等改革,认真研究在到2020年或2030年中国复兴的艰难历史过程中,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提出绝对和相对控股的最低比例要求。
对超过最低比例要求的股权,尽快实施有计划的逐步退出行动。同时,在国际经济格局风云多变的情况下,对影响国民经济运行的一些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要加大国有资本投资,真正实现国有企业“有进有退”的国家战略布局与调整。
第一,要认真研究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到底是哪些,相对控股最低比例应是多少。配合社会保障和财税改革中动态的资金缺口需求,提出“有进有退”的股权调整中长期计划。
第二,国企改革应包括重点国有金融企业改革。要打破现有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公司等40多家中央金融机构几乎是政府绝对控股,控股权益高达3.3万亿元的局面。
第三,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集中,向主业集中的过程中,要研究处置国有实体企业对40多家中央金融企业约2070亿元的资本及权益。
第四,对各级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持有的国企及地方金融机构股权,应参照中央国企及中央国有金融企业股权处置办法实行。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任务相当艰巨,但政府长期积累的巨额资本财富,也给中国经济结构转型提供了充裕的物质基础,这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也是美国等经济体在危机后面临结构调整时所羡慕不已的。
概括以上改革“路线图”,当真正破解土地征地制度、社会保障问题之时,也可能正是地方建设资金缺口、融资平台风险彻底暴露之时。
由此产生中央与地方财力和事权的重新考虑,相应的制度改革将不得不摆上重要的日程。中国要彻底改革财税制度,恰遇中国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在减少,只能通过“国退民进”“还富于民”,以彻底解开当前中国经济、社会、政治稳定之“结”。
相比初期展开的“两大核心”改革,“四大重点”突破是这轮经济改革中更为艰巨的历史任务。在农村,重点是土地征地制度改革;在城市,重点是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国家经济制度层面,重点是财税体制和“国退民进”改革。其中财税体制和“国退民进”的改革,是最终决定这轮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要通过返富于民,逐步实现共同富裕,通过返富于民,理顺市场经济运行机制。
“四大重点”改革将牵动方方面面的利益调整,情况相当复杂,也最难解决,更需要决策者及早运筹帷幄、统筹安排。
新的改革原则、时间与组织
一切改革应着眼于形成市场机制、推动机制转化动力的自动生成。当改革全面、持续铺开,要进一步推动,全靠“顶层设计”是不可能的。
中国上世纪的改革浪潮,并不都是政府事先设计的,而是通过“承包制”和“价格双轨”改革,鼓励和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推动一个又一个领域的改革。在找到中国各种经济问题的逻辑始点和真正动因后,要咬住“硬骨头”,敢啃“硬骨头”,“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改革要兼顾短期经济的稳定。诸多领域的连续改革,意味着国民经济运行的市场信号将发生一连串变化,会对当期经济稳定带来一定影响,加上美国及全球经济的真正复苏可能要拖至2015年左右,这对中国改革会带来新的不确定性。因此,既要决心改革,又要讲究策略,在基于社会、政治和经济可掌握的稳定能力平衡中,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速度。
其他相对独立领域的改革需要同步进行。以上针对中国经济问题的逻辑分析,舍去了科技创新、人口政策、房地产调控、市场秩序监管、发展农业基础、外贸多元化以及低碳与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重大讨论。这些领域的改革同样影响全局,同样时不待人。面临千头万绪的问题,政府需要学会“弹钢琴”。
改革既要有先后次序、轻重缓急之分,又要有时限要求。当政府决心启动缩小收入差距和要素价格改革后,市场会提出一系列改革需求,因为人们对改革的认识,已不局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摸着石头过河”时的思想准备与基础。对当前一系列经济问题的严重性及其解决这些问题意味着什么,相当多的人已形成基本共识。
改革决策要视同“下围棋”,走第一步时要想好第三步、第四步,在紧紧咬住“两大核心”改革之时,要启动部署其他方面的改革,在动态中把握其他改革与“两大核心”改革的衔接,择机推出其他的改革方案。
改革必须有时间表,要有具体可量化的指标要求,不能允许政府部门间“无时限”地“协调、磋商”的现象长期存在下去。根据全面改革内容“先后次序、轻重缓急”的不同,新制定的改革方案原则上应在2013年内完成,具体可限定在3个-9个月。
因为改革内容不同,有些方案设计并不难,难的是具体执行,如利率市场化改革、个别资源的价格改革等,这需要立即拿出方案。有些改革还需大量调研,方案设计时间稍长,如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有些改革项目的进度和内容,主要取决于上游领域的需求,方案设计时间需要稍长些,内容可以是粗线条的,如财税体制改革和“国退民进”改革。
各项方案要衔接,形成统一的时间表。具体执行操作可根据不同改革内容,确定不同的时间目标。原则上,应在未来三年至五年内,健全或基本健全市场经济运行的机制与制度。
要讲究改革的总体性、协调性和系统性,要有相应的组织班子。要设立直接能向中央、国务院负责的跨部门协调汇总和谋划改革方案的班子。这个班子要有一定的权威性,有授权,以保障全面获取“顶层设计”所需的各部门材料与资料,有效协调各部门矛盾。
能否取得这轮改革的最后成功,取决于决策者的战略勇气与历史担当。坚定不移地推进“缩小收入差距”和“要素价格”两大核心改革,必然引起上述“四大重点”改革领域的强烈需求,而“四大重点”改革的艰难性和复杂性,不言自明。
在未来的改革中,要防止不顾国情和生产率发展状况,把人们“胃口”吊得过高,片面追求高福利的倾向,也要面对在土地制度、国退民进改革中必然会遇到的意识形态与政治争论压力。能否坚定不移地将这一轮经济改革进行到底,除了策略上的把握,战略勇气和中国复兴这一历史责任的担当,有唯一决定性的意义。
感谢德意志银行马骏博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技经部部长吕薇女士、金融研究所陈道富博士及财政部财科所刘尚希副所长等人对本文提出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