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我们对民营投资的限制过多、门槛过高,资金难以进入。
四是利率、汇率、资源要素价格改革滞后,加上前几年外部需求刺激,助推了垄断性、资源性企业更有条件以较低的成本加快扩张。要想彻底扭转此局面,问题直指税收改革、国退民进、落实“新非公36条”、利率汇率资源等要素价格改革。
长期来看,扭曲的收入结构、支出结构和生产结构再加上资本价格、资源要素价格、政府管制因素和外需繁荣因素,导致前几年中国的大量产品与服务,除供应国内部分消费和投资外,必然表现为大量的净出口。2007年至2008年,中国的经常项目顺差分别占GDP的10.1%和9.1%,2011年才降到2%左右。
归纳以上分析可以发现:
第一,每一种分析都只是从国民经济不同的侧面,针对不同的经济关系,以特定的经济范畴反映国民经济运行中的问题。
第二,如果以静态视角汇总四种方法的分析,中国经济运行中似乎存在并列、无关的结构扭曲问题。但如果以动态的视角分析,它们又是相互关联的,有的就是因果循环关系,有的还存在一定意义上的互为因果关系。任何一个扭曲的结构矛盾,要想单独解决,都是不可能的。
第三,相关结构问题的形成动因,不仅仅局限于实体经济本身。中国经济正处于转轨过程,利率、汇率、资源等要素价格机制尽管在改革,但由于改革不到位,扭曲的市场信号对经济结构的扭曲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传导与推动作用。同时,与要素价格扭曲相配合,体现政府管制意图的税收因素、市场准入限制因素、国企垄断因素和各种资源价格低廉的因素,同样对经济结构扭曲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传导和推动作用。要纠正扭曲结构,必须减少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过度干预,重新讨论政府在市场运行中的合理边界问题。
第四,全球危机后,中国主动或被动地启动了国内经济结构的重大战略性调整,有利于恢复世界经济的再平衡并促进全球经济健康发展。而全球经济的恢复和健康发展,也会促进中国经济收窄“结构失衡”的缺口。
城镇化是否是改革突破口
有人认为,城镇化是改革突破口,对此可以进一步分析。
中国实际城镇化率已达51%,但按户籍人口计算,实际城镇化率仅35%左右;按陈迅雷的计算公式,以“城镇非就业人口”加上“全国非农就业人口”除以“全国总人口来估算城镇化率”,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已达60%。
两个结论大相径庭,但都试图说明,城镇化率重要的不是按哪种口径计算,而是要看离开土地后的农民,是否享受了城市居民“均等化公共服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否在缩小。
2012年7月笔者曾提出,城镇化第一意味着农民要进城,但这不单涉及户籍改革,而是意味着农民工要像市民那样,享受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和福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曾说,一个农民工进城,财政的平均成本是8万元,全国2.5亿农民工,合计20万亿元。城镇化,意味着各级财政要拿出巨额资金。
第二,农民工进城后要有住房,要配水、电、气、道路、排污等设施。这些基础设施建设谁来投资?若政府资金不够,民间资金能否投入?政策如何引导?“新非公36条”如何真正落实。
第三,农民工要把妻儿、父母从乡村接进城,就要有长期的收入。靠什么?靠就业。全国除少数城镇有条件发展重大项目的第二产业投资外,广大中小城镇更多要靠发展劳动密集型的服务经济。这主要靠民间资金,靠中小企业,靠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一句话,我们必须真心实意地落实“新非公36条”。
要实现更高水平的城镇化率,第一要解决资金问题;第二,涉及投资门槛等行政管制和有效配置资金的金融、税收改革问题;第三,城镇化过程自然会增加基础设施投资。
体现中国消费能力提高的主体是城市居民,他们的消费是农村居民消费的3倍。显然,城镇化并不能完全替代以提高城市居民消费为主体的收入分配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等改革,无法全面体现中央扩大内需的战略意图。
城镇化恐怕难以成为下一轮中国经济全面改革的“抓手”“切入点”和最直接的改革任务,真正与经济增长有必然因果关系的,还是市场机制改革。
新的改革行动建议
中国下一轮全面经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和要素价格“两大核心”改革为突破口,推动以“四大重点”(土地征地、社保、财税和“国退民进”)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其中“两大核心”的改革是当前转变发展方式直接面临的最大问题,在全社会已形成基本共识,又相对易于实施。
1.缩小收入差距的改革及反应
在全国城乡,应尽快出台已讨论七八年之久的、以体现“提低、控高、扩中”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方案。这一方案应如十八大报告提出“翻番”的量化目标那样,要有量化的数据和具体目标,避免长期议而不决,贻误改革进程。
此方案包括:第一,未来八年中国“提低、控高、扩中”必然涉及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城镇居民最低养老标准、贫困救助线等内容;第二,逐年缩少城乡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保障水平差距的量化目标的;第三,为解决居民预防性储蓄而制定全面的、逐步提高国民福利水平的各项社会保障的量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