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啊,还不如妓女。我一直在想,这妓女在红灯区活动,记者呢在绿灯区,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段话,应该看语境,而不应该认为他是在骂每一个记者,郭德纲在其8月3日的媒体说明会上做了解释,这辩解并不强词夺理——他有权如此看待周广甫等记者。
“当初开发商许给我,这里是我的后院,开发商一走,我们院里有几个穷人,成立一业主委员会。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就有这浪催的人。”这些话显然都是触犯众怒的,但那种语境下,主要还是他对业委会的反感情绪,倒不是专门针对穷人的,不过无论如何都会被看成得志猖狂——这是无可避免的。
对记者以及BTV的挖苦嘲讽,尤其反映在他8月4日的博文《有药也不给你吃》一文中,大致意思与上述同。博文中,郭德纲回应了“圈占绿地”问题:“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将小院用木桩围起,我未扩寸地,仅将旧桩换做新桩而已。有人不信,请找来开发商理论,我随时恭候!”但媒体至今尚未对此问题核实。
许多人对郭德纲这篇博文极为反感,认为郭德纲流氓气十足。但是,如果从郭德纲角度想一想,BTV利用自己的话语权,剪辑偷录的视频材料,周广甫借挨打博同情,满嘴跑火车撒谎,误导、发动整个舆论对付自己,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又凭什么咽下这口气?他强项支持李鹤彪打人固然不对,但也并非强词夺理——而是他难以理解过于复杂的法律问题。要比流氓的话,这次还有谁比BTV更流氓?人家BTV为什么可以随便私闯民宅、随便偷录不必道歉,我家人打了人就一定得道歉?这种心理很符合人的基本公平需求,我相信许多人都会在这种情况下不肯认自己的错。在强势者与弱势者之间发生冲突时,如果双方各有错,强势者不肯认错,弱势者但凡有点尊严都不愿低头,而如果弱势者主动先认错,强势者就更不会认错了。
五.BTV的媒体发布会
8 月2日,周广甫在BTV的发布会上神思凝重地撒了一通谎,什么摄像机被打坏了,人被摁倒了,从楼梯上滚下来之类,通通子虚乌有,郭德纲后来以监控录像澄清此事。BTV将摄录资料进行剪辑,删去两位记者私扰郭宅的内容。说明会和新闻播报,BTV误导观众和媒体、构陷郭德纲之举至此全部完成。BTV的这种行为完全没有职业操守。
六.媒体齐轰郭德纲及其音像制品下架、德云社自查
8 月2日开始一直到现在,全国(主要是京城)多家媒体齐轰郭德纲,尤其是4日和5日最多,简单罗列,就有“郭德纲不能太缺德了”(北京晚报)、“对待无良演员封杀也许是最好的办法”(新华网)、“郭帮主,您还是收了神通吧”(新京报)、“谁来给郭德纲补补课”(京华时报)、“郭德纲上演硬暴力与软暴力”(新京报)、“郭德纲,拿道德玩幽默的玩笑你开不起”(华商晨报4日)、“郭德纲别拿穷人当对立面”(东方早报)、“郭德纲与流氓文化”(新闻晨报)、“法治社会岂容郭德纲如此纵横”(新华每日电讯)、“郭德纲不跟中国人讲理,想跟哪国人讲理啊”(环球网)、“郭德纲被圈了”(搜狐娱乐)。甚至连CCTV都不指名地用排比句痛批郭德纲是三俗代表,而人民日报、新华社也都发表批评郭德纲的评论。与此同时,相声界元老姜昆也出面声称郭德纲是他们2007年以来一直要反对的“三俗”。
接下来的事态急转直下:8月5日,李鹤彪被北京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罚款200元。同日,郭德纲接受专访,称弟子打人完全合理;8月6日,郭德纲弟子何云伟、师弟李菁宣布即日起退出德云社;8月7日凌晨,德云社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停演整顿”的声明,郭德纲的书、音像制品在各大官营书店下架,记协发表谈话,表示要维护记者合法采访权;8月9日凌晨,德云社网站被黑。至此,德云社遭遇其成立以来最严重的危机。
媒体如此一致地对一个相声演员发难,可谓极其罕见,个中原委难以猜测——到底是十数家媒体因为被BTV蒙蔽而对郭德纲不够公正地发难,还是另有串联甚至有公权力授意,这些都暂不可考。
终于,8月7日——这是德云社“自查”、郭德纲音像制品下架后,《经济观察报》发了第一篇质疑媒体在郭德纲事件中是否公正的评论:“在郭德纲事件中媒体有失公正”,随后,《南方都市报》、《南方报网》等数家媒体也质疑BTV及其它媒体对待郭德纲是否公正以及质疑公权力封杀郭德纲的合法性问题,同时,五岳散人、王小山、李承鹏等各位也有评论直接抨击公权力的胡作非为,冯小刚、赵丽华、郝蕾等艺人也都站出来支持郭德纲,抗议公权力的介入。
七.采访权与记者证问题
郭德纲在8月3日媒体说明会上质疑周广甫及其女同事有没有记者证,在8月1日周广甫被打时,周广甫认为采访权是国家赋予的权力。这两种观点都有问题,采访权发端于公民的言论自由、社会的新闻自由,而不是来自国家赋予,国家不赋予,人也有这权利,记者所拥有的采访权无非是在某些很特殊的情况下比普通人理应得到更多保护而已。因此,不必有政府垄断核发的记者证,此证之存在,唯一的原因和结果就是中国没有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郭德纲作为一位相声演员,不懂这个道理很可理解,而周广甫不懂则难以理解,因此不可不辨。采访权通常需要被采访对象的自愿配合才能实现,被采访对象拒绝,则其无以实现。
八.公共人物问题
媒体在批评郭德纲支持徒弟打人一事中,通常会提到郭德纲是一位公共人物(或称公众人物),应该以较为得体的公共形象面对大众,而公然支持徒弟打人,未尽公共人物的义务,败坏社会风尚;还有人认为,郭德纲有义务拿出购房协议、产权证以证明圈占绿地的正当性。
郭德纲当然属于公共人物,因此若单究李鹤彪打人一事,前一类谴责大致成立,但不完全公正。每一件事情都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人一事尤其不是孤立的,李鹤彪打周广甫之前,曾说到BTV在此前的电视报道中,居然拍错了房子,将别人家当成郭德纲家(但BTV至今没有核实和回应此事)——可以说郭家本来就窝了一肚子火。而周广甫如此敌意的挑衅性“采访”简直就是“找打”——但由于李鹤彪默认接受采访在前,所以只要动手打人,李鹤彪就错了。而其后,BTV与郭德纲经纪人王海之间交流不畅,未经证实的BTV要“五万元”封口费以及威胁若不给便扩大事态,可能是导致郭德纲写《有药也不给你吃》痛扁BTV的重要原因。
郭德纲之错,错在将此事的前后是非曲直一锅烩,拒不认错,跟许多一屁股坐在BTV腿上的意见性质类似,但并没有BTV那么坏。郭德纲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要么保持沉默,若要出来说话就得批评李鹤彪打人一事,其他的是非曲直另外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