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技术创新和大学技术创新的不同特点出发,分析了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必然性,探讨了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四种具体模式。
1 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问题的提出
技术创新是指创新主体将技术的新构想,经过研究开发或技术组合,应用到商品化和产业化的实际过程,从而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市场化过程的活动。将市场需求或生产需要与技术的新构想相结合,通过研究与开发环节,产品化和商品化,最后实现市场化和产业化,是技术创新过程的一般模式。
企业、大学和独立科研机构是不同的创新主体,都具有各自实施技术创新的动力和内在运行机制。传统的分析一般认为,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经济环境和技术创新的动力与障碍因素分析来看,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是推动我国技术进步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有效选择。据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研究院发表的2002年度《国际竞争力报告》反映,2002年度我国国际竞争力总体排名比2001年度上升两位,列第31位,但依然是处于落后状况。有关专家分析后认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不足是制约我国整体科技竞争力提升的主要因素,而“企业间技术合作”和“企业与大学间技术转移”是对2002年度科技竞争力排名影响最大的指标。可见,寻求企业与大学间合作技术创新的有效模式,是提高我国科技竞争力进而提升我国的国家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的方面。
2 大学与企业合作技术创新的必然性
2.1 大学技术创新的特点
大学技术创新,是大学继教育、科研之后的“第三职能”。随着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日益紧密,大学作为纯粹的人才培养部门和科学研究部门已经发生了职能延伸,大学科技开发活动成效已成为衡量大学科研成果评价的重要内容。大学技术创新,是指大学利用对知识占有的比较优势,直接参与到技术创新过程中去,承担技术创新的某个部分甚至全过程的行为。大学技术创新具有以下特点:
(1)经济学意义上的大学,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其技术创新并不完全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因而对创新的风险具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 (2)大学参与技术创新活动的主要方式是局部切入,突出集中在技术创新的上游即研究与开发(R&D)阶段,且一般体现在技术含量高、创新程度深的高新技术项目上; (3)技术职称的晋升因素在目前我国大学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明显,为了职称晋升,必须有新设想,有实验成果,有论文发表或成果被同行专家承认; (4)大学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一般容易脱离市场需求和企业需要,缺乏足够的资金投入,缺乏技术成果产品化、商品化和产业化的后续环节的创新条件和能力,这一点已成为影响大学技术创新走向广度和深度的主要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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