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早期介入大学的R&D活动,提高获得R&D成果的有效性
具体做法是大学与企业约定,由企业在R&D活动之初,就向大学R&D项目注入资金,资金的性质可以是预付款、定金或风险投资。预付款是企业愿意购买大学R&D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而预先支付的部分购买金。定金除了具有与预付款相同的功能外,还具有法律上的担保作用:合作的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若支付了定金,他将丧失该定金的所有权;违约方若接受了定金,他将向对方双倍返还该定金。风险投资是对开发风险较大的R&D项目的投资,具有共同开发,共担风险,共享权利的性质。当R&D获得成功,前期参与的企业有权优先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除了在资金上的较早参与,企业更应在大学R&D选题和对R&D的具体要求上较早介入,这样可以使大学的选题更适合企业,更适应市场。这种做法一方面可以提高大学开展R&D活动的信心,另一方面,企业可以较早计划R&D的成本和投资,控制财务风险。
3.3 企业进入大学校园或科技园,进行多形式的技术创新合作研究
大学科技园(包括大学自己建立的和由其他机构在大学周围建立的)和大学校园是技术创新资源的聚集地,具有技术创新所需要的大量人力、技术和信息资源。企业在这里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研究中心(或合作建立),可以大大提高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工作效率。采取的研究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采取企业资助大学研究、联合研究、合同委托研究等方式,也可以采取建立合作研究中心的方式;还可以采取资金援助、设备援助的方式,资助可以分外有偿和无偿两种形式。
3.4 依靠大学的教育培训优势,保证企业技术创新对科技人员的需求
据调查,民营科技中小企业的科技人员的流动性很大,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普遍较短,一般为2~3年,最短的仅为50天,最长的不过5年。解决这一问题要从企业自身做起,通过对科技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身价值,提供给他们以发展机会;另外,充分利用大学的科技力量(包括研究生)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可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聘请他们来企业工作,也可以从大学教师或毕业研究生中补充企业科技人员的不足。
4 结论
目前我国的产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R&D投入强度不高,企业风险投资能力弱,未能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技术创新体系等突出问题。根据以上分析,我国应加强对大学与企业之间合作技术创新的环境营造和政策扶持,推进以合作研究和委托研究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模式,这将对促进企业增强核心竞争能力、提升国家科技竞争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有效协调持续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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