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作物之后也传入了中国。宫教授和他的合作者要研究的问题主要有三个:第一,到底是因为引进了这三项农作物使中国人口从1500年的1.3亿上升 到1900年的4亿,还是因为中国人口已经增长太多,到16、17世纪不得不寻找新的粮食作物?第二,如果是这些新作物激发中国人口增长,其具体贡献有多 大?第三,这些新作物是否也催化了中国的人均收入增长?
宫教授他们找到23个省1330个县的县志,从1550年左右开始研究各县志哪年首次提到玉米,依此勾画出玉米在中国的扩散途径和持续时间。他们发 现,玉米最早是经三条路径进入中国:第一条路径是丝绸之路,玉米经中亚于1560年左右进入甘肃;第二条是经印度于1563年进入云南;第三条途径是经菲 律宾于1572年进入福建。
接下来,宫教授把采用了玉米的县和还没采用玉米的邻县,形成两个样本,比较这两组县每隔十年的人口密度差别。在考虑到自然灾害、战争死亡等因素之 后,他们的数据分析发现:按照1776年、1820年、1851年、1890年、1910年几个时间点看,在每个时期,已经采用玉米的县人口密度明显高于 还没采用玉米的县,而且一个县已经种植玉米的年份越长,其人口密度高出的就越多。种玉米的时间每多十年,其人口密度就多增5%-6%。
经过各种严格计量方法的验证,他们得出的结论为:是玉米带动了中国的人口增长,而不是人口增长压力迫使中国引进玉米、红薯。而且从1776年到1910年间,中国14.12%的人口增长是由玉米所致。而从16世纪初到20世纪初,中国粮食增量的55%是由于这三项新作物。
遗憾的是,“新世界”粮食进入中国后,虽然带动了人口猛增并使中国随后进入康乾盛世,但没有让中国的人均收入或人均GDP发生变化,没有改变中国人 的个人生存状况,更没有在中国激发工业革命。为什么哥伦布后给欧洲带来深远的革命,而虽然给中国带来新的粮食和人口猛增,却没激发中国社会和经济的革命性 变化?这本身还需更多的研究。
宪政改革导致政权崩溃?
在西方现代化发展史上,议会起了关键作用。按照诺贝尔奖得主、经济史学家诺斯的研究,英国1688年光荣革命后改革并享有相当独立权的英国议会是工 业革命在英国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光荣革命是英国真正的宪政改革,而那次宪政改革不仅没有带来英国政权的灭亡,反而使英国这么小的岛国走向兴旺,并很快 主导世界两个多世纪。
为了进一步理解这一点,我们可以看看Van Zanden教授的研究。他具体从议会的起源和作用为起点,在他看来,议会跟君主组建的一般性委员会有 两个关键区别:其一,一般性委员会往往由君主委任,包含诸侯、贵族和牧师等成员,而议会必须有市民代表组成;其二,议会拥有独立于君主的权力,也可对君主 权力形成制衡,但一般性委员会却不然。议会的核心权力之一是征税权,征税权掌握在议会而不是君主手里。
欧洲第一个议会出现在1188年的里昂,因为里昂发生了城市收复失地运动,那里有大量商人群体、技术工人以及公社;随后在西班牙出现,并传播至意大 利和法国南部等地,如1192年的巴塞罗那议会,1226年的法国朗格多克议会,1275年的英格兰议会,1468年的丹麦议会,1527年的瑞典议 会,1589年的俄罗斯议会。考虑到议会对君主权力的制衡内涵,尤其是对征税的控制权,我们可以把当初这些议会的成立看成是当时意义上的“宪政改革”。
为什么议会制会出现并广泛传播?关键原因是议会控制征税权,只有议会才能批准新税。在封建制度下君主、诸侯权威分立,君主不能在没有诸侯同意的情况 下随意征税,这是议会出现的前提,议会把之前诸侯独立的权力正式化了。同时,当时欧洲小国间为引进高端人才相互竞争,导致各国间制度尤其政权体制上的竞 争,一个国家推出议会,约法三章,制约君主权力,就会导致其他国家也采纳同样的宪政改革。再者,议会的存在也使君主离世时的传承变得更加稳定。
当然,建立议会是一回事,议会是否发挥作用则是另一回事,这是纸面上的宪政与真实的宪政之差别。为了反映这一点,Van Zanden教授提出了议会活动指数(parliament activity index),即议会一年内有多少天在开会行使权力。
Van Zanden教授通过计算欧洲各地的议会活动指数发现,14世纪后中南欧议会活动开始减弱,相反,西北欧(英格兰、苏格兰、尼德兰、瑞典、 瑞士)的议会却在这一时期活动异常频繁且持续。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等中南欧的议会活动在1500年后明显快速下降,其作用和对君主的权力制衡渐渐衰落。 Van Zanden教授计算中南欧和西北欧的议会活动指数的平均值,发现以1500年为临界点,在此之前中南欧议会活动指数高于西北欧,但此后中南欧议 会活动频率明显下降,西北欧议会活动指数不断上涨并接近80%。到18世纪初,宪政架构在西北欧已经形成,宪政改革已经基本成功,而中南欧国家则相反。
中南欧最具代表性的两个国家是法国和西班牙。法国虽然开始有实质性议会,但其国王在1450年代要求当时的议会通过一项法案,把征税权永久地转移给 国王,使议会从此不再有实权,终结其宪政发展历程,使法国走向集权专制。西班牙在这个过程中是一个特例,它的议会衰落是源于哥伦布发现了美洲大陆,之后美 洲为西班牙持续供给大量金银财宝,导致西班牙君主不再需要议会来征税,因此议会的地位也随之削弱并被逐渐破坏。
但是,由于这些国家的宪政权力制衡架构不能得到发展,法国在18世纪末经历暴力革命,经历长久的不稳定,而且使其政府发行国债融资的能力大大受限, 国债利率也非常高,阻碍之后的经济发展。西班牙则更糟糕,不仅暴力革命持续不断,使西班牙的宪政民主到1982年才完成,成为西欧最后一个走向现代的国 家,而且在过去的五个世纪中,西班牙是政府国债违约最频繁、违约次数最多的国家。宪政改革不成功的严重后果是明显的。
相对而言,以英国为代表的西北欧国家,由于它们的议会活动一直频繁、宪政发展总体顺利,在17世纪后它们不仅没有经历暴力革命,而且它们基于议会制 衡君权的制度使其比法国、西班牙更能征税,也更能从资本市场发债融资,国债利率也更低。宪政制度给它们带来了政权稳定和经济繁荣,尤其是给他们带来了工业 革命。
1640年时,法国人均税负大约30克银子,英国人均14克。到1789年,法国人均税负75克银子,而英国人均188克。尽管英国人均税负大大高 于法国,但法国接下来发生大革命并进入深度动荡,而英国则不仅没有暴力革命,反而开启工业革命和经济繁荣。同时期,中国处于康乾盛世,但由于清朝中国没有 推动宪政权力制衡,那时中国的总税收大约5000万两银子,按3亿人口算,人均税负不到0.2两银子,不到5克银子。没有宪政对王权制衡,任何税负都会遭 到社会的抵制;相反,只要王权受到制约并且征税合法,税负重也未必导致暴力革命。
那么,从更多经历过宪政发展成功和失败的国家样本看,议会及其所代表的制约君权的宪政架构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否真有积极作用呢?议会成功对城市 增长有积极影响吗?Van Zanden教授对欧洲各城邦的规模增长率跟政权持续时间、之前的议会活动指数的关系做大样本量化回归分析,并控制其他内生性 变量,发现议会活动指数越高的国家,其城市发展速度、货币汇率稳定性越高,这些国家在18、19世纪的经济增长越高,并也是工业革命的主要倡导者。也就是 说,早期宪政发展越成功的国家,其暴力革命的倾向性就越低,城市发展得就越快,政权持续的可能性就越大,而不是“宪政导致政权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