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积体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台积电)创始人,现任台积电董事长,有“芯片大王”、台湾“半导体教父”之称。今天我想从工作、生活、承诺谈起。
我对工作的理念,就是有效率地做对的事,这包含了二部份,“效率”及“做对的事”。
在职场上由谁来决定什么是“对的事”?主管有80%的责任,员工自己则有20%的责任及权力。
“权力”是指假如主管要员工做的事,员工认为不对,他有权适时反映。“责任”则是指员工认为该做的事,不必等主管建议,自己可以主动放手去做。
“效率”则刚好相反,个人要负起80%的责任。每个人都应该有效率地去做对的事。有的人会说,我工作缺乏效率是因为“主管要我整天开会。”我会回答:“假如你觉得开会对你没有帮助,应该要跟主管反映。”每个人在工作上都应该展现自主管理的能力。
我想分享自己的经验。
我一周工作不超过五十小时
当年我一进入职场,就自许要有效率地做对的事。一开始,当然是由主管告诉我什么是对的事情,但随着工作逐渐上手,我也会有自主的判断力,这成了我工作的原则。
有了原则后,每天要花多少时间工作呢?五十几年来,无论是担任基层工程师,还是总经理、董事长,我的工作时间一星期都不超过五十小时。
唯一的例外是在德仪工作的前半年,根据邻居的说法,我成了疯狂的工作者。为什么疯狂?因为我看到建功的机会。之后虽也曾一周工作超过五十小时,但次数极少,回台湾后,可以说没有过。
但这不表示我回家后不做任何公事。我在家会阅读主管们的周报,约十二、三份一页以内的报告。
至于在周一至周五的下班时间,我则从来不做和工作直接相关的事,我把时间用来阅读。
阅读是我很有兴趣的事,可以很自由,随意穿着,脚翘在桌上,听着古典乐,这时我太太会在我身旁画画。当我阅读一、二个小时后,她会忽然叫我:“来看我的画”。我会鼓励她,跟她说“画的很好”。
这种放松的心情,跟在公司工作的五十个小时完全不同。
所以我相当坚持,一周在办公室不超过五十小时。我也希望同仁,包括基层员工在内,都遵照这个原则。
休息 比任何事都重要
平常我会在六点至六点半间离开公司,周末不上班,因为周末对我非常重要。在一周工作五十个小时后,我需要充电(refresh),周末就是我refresh的时间。所以我总是把周末空下来好好休息,也不应酬,假如是和好朋友没有拘束的谈话,那是乐趣,不是应酬。
几十年来的职场生涯,我一周最多工作五十个小时,最少四十小时,因为生活中除了工作、经营家庭、婚姻外,还要培养兴趣。我的兴趣就是阅读、音乐,有时会去听音乐会,过去还有打桥牌,但近年来很少打了。
待在办公室的时间一周不超过五十小时,这样工作、家庭与兴趣才能得到平衡。
最后,很重要的是,一个人必须愿意做出承诺。
假如没有承诺,人就像没有信仰、没有灵魂。
我要求的承诺是,第一,对家庭有承诺。第二,对公司、工作有承诺。对公司与工作的承诺,二者有所差别,假如只对工作有承诺,可能会做出不利公司的事。例如,一位员工虽然离职了,但缘于对这份工作的承诺,他到别家公司继续从事一样的工作,并把在前公司所学一并带走,这就是对公司没有承诺。
有些人的能力很高,却欠缺承诺,这样的人也许可以创造短暂的成功,但我怀疑,他们会有快乐的人生。
工作,要有承诺才有意义,否则只是为了赚钱,这样会快乐吗?我想不会。我相信人要有承诺,这也是我一生奉行的哲学。承诺,使我的生活、工作充满意义。
我们从今年六月开始,每周确认每位员工的工作时数。我要求员工每周工作五十个小时以内,假如有的单位做不到,一、二周的缓冲尚可接受,但是五十小时是明订的原则,人资长在周报里都会跟我报告。
把生活主导权交给员工
有好几个单位的工时数字,从五十七、五十八小时,降到五十二、三,这数字包含中午用餐时间。
在我开始注意工时的事时,我发现公司下班后还在各厂礼堂放电影给员工欣赏,我中止了这项措施,因为我认为不该让员工混淆工作与生活。为什么下班了还要待在公司?持续看见同样的面孔?公司应该负责提供员工一个有乐趣的工作环境,而员工下班后的生活则该交由员工自行负责,这是我的理念。唯有把主导权交给员工自己,他们才会积极寻求工作及生活的平衡。
公司内的社团活动也是相同情形,希望是员工自发性参加,而非基于同侪压力而加入。
我们带给员工一个具有挑战、报酬优于同业的工作环境,但不负责他们下班后的生活,而且我绝对相信,一个人要快乐,最重要的是要先学会主宰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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