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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有方向、有立场、有原则的。我们的方向就是不断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不是对社会主义制度改弦易辙。“全面深化改革”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深化改革绝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与党的建设的数学加法,而是两者融合基础上的质的飞跃,须构建制度体系并使之成熟和定型。所以,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一体两翼”构成的整体。"一体”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义制度”;“两翼”,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复代化”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体”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是根基,是灵魂。决定着改的方向。 “两翼”对“体”起着十分重要的助推作用。方面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法规、制度安排,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另一方面贯彻落实这些制度、法律法规,保证法律法规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没有了“两翼”,“体”就成了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难以落地更难以落实。 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中,特别引人关注的是第一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对未来中国的影响,将是巨大而深远的。这一表述,以“国家治理”取代了“国家管理”,一字之差,其中蕴含的理念的变化却是巨大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主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自身建设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及法律法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是有机统一的整体。好的国家治理体系遗升和显进治理能力,国家治理能力不断提高才能最充分挖掘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之适应时代变化,不断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创新准律法规,努力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臻科学、日趋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如何进行国家治理或治理好国家,是我们党不懈探索的课题。在“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治理”是关键词。确切地讲,“治理”是十八大之后才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但“治理”的理念绝不是党的十八大之后才突然冒出来的,而是60多年来党治国理政实践积累的产物。 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体”,规定着全面深改革的根本方向,“两翼”则影响着全面深化改革质量。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绝不能走老路或邪路。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另起炉灶,不能“改旗换向”,而是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否定或削弱党的领导。而是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内涵,必须确把握国家治理体系的内涵。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的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即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构建起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必须实行现代国家治理。这个治理体系是制度化的治理架构,既包括完整和科学的制度设计以及相应的协调有效的组织体系,也包括确保制度和组织体系灵活高效运行的机制体制,能够有效形成和充分发挥国家治理能力--制度执行力”更必不可少。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内容,属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范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在共产党执政的中国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首先要贯彻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要求、也要努力符合现代社会和现代治理的要求。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内容的推进国家治现体系现代化,具体应坚持以下几个方向: 适应中国的社会发展;大力发扬人民民主:全面坚持依法治国;全面规范权力运行:努力体现成本效益。“一体”“两翼”,“五个方向”,目的都是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这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的方向、立场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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