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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市场上的困难和风险并不可怕,影响最大的是政策法规及其执行的不稳定、不完全、不可预期。民营经济在中国发展中的巨大作用已经讲得很多了,国家为促进民营经济而发布的文件和制定的法规也不少,这充分体现了官方和民间对民营经济的认知具有高度的认同。 可是,一直以来,民营经济发展的进程并不平坦,始终不像人们希望的顺利,也达不到民营企业所期待的高度。即便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之后,也未能完全消除民营企业的困惑。个中原因,存在什么深层次的问题?
中国经济的长足发展世人有目共睹。支撑这种快速发展的经济体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种体制主要由两大经济形态构成,即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这两种经济形态各有优势也各有不足,相互补充,共同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
但在现实生活中,两者的营商环境其实并不一样。国有经济有稳定的资源依托、政策支撑,常能稳步前行。民营经济的资源依托和政策支撑虽然不如国有经济,但有较强的灵活性和容错性,常能在市场上纵横驰骋,活力四射,但也步履蹒跚,起伏不定。
这种情况是基于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容错性是在实施规范中腾挪的,政策法规及其实施是否稳定、是否透明、侧重什么等,对民营经济的激励性、包容性和谦抑性就不一样。当宏观政策强调规范、稳定、安全时,民营企业的灵活性和试错空间就会被相对压缩。现实生活中,政策总是从中央到地方层层下达的。在此过程中,具体执行单位乃至个人如何理解和掌握政策,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很大。
从高层来说,一些鼓励性的政策本来不错,但在地方执行中,常会因地而异、因人而异。一些制约性的政策本来也很合理,但在地方执行中,也因执行单位和个人理解不同、利益不同、水平不同,时而放大、时而缩小,使民营企业不知所措,深受束缚。所以,对于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市场上的困难和风险并不可怕,影响最大的是政策法规及其执行的不稳定、不完全、不可预期。
这种情况的产生不是偶然的,有很强的必然性。必然性的背后有诸多因素,但最根本的是对民营经济的不同心。社会上一般人和决策层一部分人对民营经济有许多误解,这些误解不解决,民营经济的营商环境就不会根本好转。
首先,发展民营经济对谁有利?
很多人会认为发展民营经济对民营企业家最有利。当一些民营企业家显露出巨额个人财富时,往往会使人觉得他们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最大得益者。其实不然。从宏观的角度去看,民营经济发展起来后,国家的得益远远大于民营企业家,甚至可以说,国家比民营企业家更需要民营经济。
新中国建立后,我们有过停掉民营经济的年代,民营经济是改革开放后才重新发展起来的。国家为什么要重启民营经济?因为单靠国企,国家没有足够资金和生产能力同时兼顾关系国计民生的骨干产业和满足人民日常生活的非骨干产业,也没有能力吸纳每年新增的数以千万计的就业人口,更不用说在开发创新方面的活力和抗风险能力了。
当然,由于民营经济为人们提供了多样化的创业机会,吸引了不少人才投入到民营经济中去。他们当中有人成功了,成为“先富一族”,但更多的是失败。无论成功与失败,民营企业的存在,给国家贡献了50%的税收、60%的GDP、70%的技术创新成果、80%的城镇劳动就业、90%的企业数量。
如果把民营企业家的收益与国家的收益相比,前者的收益即便是千亿万亿,也比不过这些年来给国家带来的十万亿百万亿。可以说,今天的中国要是没有民营经济,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不仅经济上受压,政治环境不稳,发展也难以跟上国际先进水平。反观民营企业家,就算没有民营经济这条路,他们也只是少了一条发财之路,个人和家庭生活不会比一般人差。
其次,民营经济创业难在哪里?
很多人时常看到一些民营企业赚钱快、赚钱多,总是以为民营企业创业容易。其实,军事战场上“一将功成万古枯”,市场如战场,也是一样的。在成功民企的背后,躺着无数失败的民企。这些民企的失败可能吞噬无数个人的财产、人生和家庭。这是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对此,大多数民营企业家不是埋怨,而是认命。因为他们决定走这条路时,就已经料定成功与否都是可能的结果,只会恨自己本事不够或是时运不济,怨不得别人。
因此,他们真正的困难是政策环境的不透明、不稳定、不周全。很多时候,他们得到的政策信息是“欢迎”“许可”和“鼓励”,但当他们把巨额资金投下去后,遇到的往往是“不批”“严控”“整顿”“专项行动”“加大打击”等等。这使民营企业的试错成本达到很高的程度,直至无法承受。
无数案例显示,真正压垮一家民企的,往往不是订单减少或成本上涨,而是今天“合规”明天“越界”的政策预期失落和执行边界游移。很多人以为民营企业最希望的是国家的“托举”和“保护”,其实他们更希望的是立法、行政、司法部门的“换位思考”,允许试错的“包容”,能够明确地告诉他们在上上下下都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大时代,持久稳定、不被追溯的合规边界在哪里?
很多人说,合规边界不都写在各种文件上了吗?有什么不明确的?诚然,写规范的条文是有的,但有两个问题是经常困扰企业的。 一是规范不能做到算无遗策,覆盖市场经济的所有问题。往往在防范某些问题时脱离实际、矫枉过正,又或者留下了被不法企业行为钻空子的漏洞,那么,对于那些愿意遵守规范的企业来说,就会无限增加运营成本,甚至无法运作。
二是规范是写在纸上的,落地要看执行,如何执行则要看执行部门的具体操作。 在过去一段时间里,在同样的中央政策下,有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得好一些、快一些,有些地方发展得慢一些、差一些,除了资源因素外,更多的是当地政府部门对政策的理解和操作。这一点过去看作是人们“思想解放不解放”,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应该视为思想方法对不对头,对实际情况是不是充分了解。用民间的话来说,就是“接不接地气”。
社会上不少人总是以为民营企业是靠“走偏门”发展起来的。其实,现在的民企人士已经不是当年那些文化有限、视野不宽、靠大胆敢干、拉关系、走后门发家的那一批人了,而是靠新技术,靠人才、靠理性分析去创业兴家的新一代创业者。对于这批人来说,最需要的是可靠、稳定的政策预期。没有这个前提,他们不敢投资,投资了也不会成功,只会白白地损失自己的财富。长此下去,哪里还会有民营经济,哪里还会有民营经济的发展?
所以,如果真的希望民营经济大发展,就要与民营经济同心同气,在理解它们的基础上支持它们、规范它们。只有这样,中国的民营经济才能越做越好,越做越强,给国家和人民乃至世界带来越来越大的奉献。
(本文为《炎黄世界》2026年5月号《炎黄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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