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面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中国经济始终顶风搏浪、奋力向前,经济发展的安全性、稳定性不断增强,应对各类风险挑战的底气更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年,人民法院通过司法审判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持续以法治的稳定性增强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
提振发展信心
今年冬天,位于黑龙江省的桦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某公司)承担县域64.5%供暖面积的核心供热职能,正为2万余户家庭、7万余名群众源源不断送去热力。但在上一个冬季,桦某公司经营遭遇“冰点”。多年来因设备运行不稳定、燃料成本高及资金链断裂等问题,公司连年亏损,资产负债率高达213%,严重资不抵债,向佳木斯市桦川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绝不能让群众受冻。”针对这起直接关系着群众基本生活的破产案件,桦川县法院以“民生至上”为核心,充分发挥破产拯救功能,确立以重整促重生的审判思路,实现预重整与重整程序高效衔接,构建“三位一体”民生保障机制与全流程服务模式,34天终结重整程序,为企业注入“重生血液”。
今年,桦川县法院定期回访公司经营状况,推动新增供热面积12万平方米。用司法温度化解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5000余件案例中,涉及公司、企业的案件超过2000件,凸显司法实践对公司企业纠纷高度重视。这一年,人民法院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激发经济发展活力和动力——
加强府院联动,大力推进清理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严格落实“背靠背”条款司法解释、防止大型企业凭借优势地位“以大欺小”,依法制止有关主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挤压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空间,积极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以善意文明司法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人民法院完善信用修复和失信惩戒机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精准适用失信惩戒措施,严格区分“失信”与“失能”,依法依规帮助被执行企业进行信用恢复重返市场、创新创业。在破产案件审理中坚持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并举,有力促进市场资源优化配置、高效配置。
“大家都能高高兴兴回家过年了!”涉企案件中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后,工人如释重负地说。“这场‘绝地重生’赛,我们赢了!”企业重整再生后,经营者感慨道。“在法官的主持下,我们这起十多年的公司决议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为公司找到路径,更解开了我们之间的‘心结’。”拿到调解书时,当事人对结果表示满意。
……
企业在新时代经济大潮中破浪前行,难免历险滩、过困境,全国法院高质量审理商事案件,用心用情做实实质解纷,护航企业踏浪扬帆前行,心无旁骛谋发展。
增强法治底气
行政机关在会议纪要中承诺的补偿优惠若未兑现,企业能否请求补偿?在某房地产公司诉河南省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案中,最高人民法院给出了答案。
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起施行,这是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今年5月底,最高法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在一起行政案件中判决政府部门向企业支付800余万元补偿,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行政允诺,又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评价和规制,该案判决体现了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坚决态度和有力行动。
最高法积极回应民营企业关切,7月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结合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提出25条意见,进一步细化裁判规则,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指导涉民企审判执行具体工作,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实落细。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聚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严厉惩戒网络媒体恶意侵害企业名誉行为……这一年最高法围绕民营企业发展和企业家普遍关心关切的方面共7次及时发布典型案例。
“人民法院对民营企业、企业家保护精准度显著提升。”“发布典型案例示范引领,让法律边界更清晰、市场预期更稳定,这正是民营企业最需要的发展土壤。”“人民法院传递清晰信号——司法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让我感受到实打实的鼓舞和沉甸甸的安全感。”
……
今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受邀走进最高法的企业家们如是说,人民法院守护民营企业发展愿景,增强发展的法治底气。
维护市场秩序
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在优化投融资结构和资源配置,促进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人民法院发挥司法政策导向功能,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最高法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 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以及资本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实际,从总体要求、投资者保护、市场参与人规范、司法行政协同及组织实施保障五个方面,提出严格公正执法司法、保障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23条意见,助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全面提升审判监管质效。
人民法院坚持“过责相当”原则和惩“首恶”、打“帮凶”并举,办理了一批涉及场外配资、欺诈客户、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类案件,提高资本市场财务造假违法成本。
全力协助防范化解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风险,以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有力化解重大风险;积极参与“地方债”风险化解工作,坚决守住不集中爆雷、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新形势下金融纠纷审判工作的疑难问题,依托“3+N”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领域行政争议,不断提升金融审判工作质效……
这一年,在最高法指导下,全国法院通过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优质精准的司法服务保障,更好维护经济秩序、增强市场活力、满足发展需求,全力以赴依法守护企业安心发展放心经营,为推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源源不断注入法治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