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刚刚出版的第20期《求是》杂志上发表重要文章《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对共同富裕作出新的阐释:“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进一步揭示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深刻蕴含,彰显了21世纪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境界和思想智慧。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在新时代的赓续和拓新
社会主义本质,是新时期中国共产党人在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回答中作出的重要概括。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3页)这一概括完整地阐释了社会主义本质的内涵,凸显了这一本质规定中逻辑紧密、学理相衔的三个基本问题:一是强调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任务;二是突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方向;三是明确逐步达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新的阐释。2012年12月,党的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一是从社会主义本质的整体上,凸显共同富裕是具有“归根结底”意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结底是要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从整体上,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根本手段,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根本前提,凸显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二是从社会主义本质和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双重意义上,凸显共同富裕是具有“奋斗目标”意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重要体现。”在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结合中,共同富裕由社会主义本质的基本内涵,跃升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赋予了社会主义本质理论以新的时代内涵。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相生相随,不仅是社会主义分配关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总体上的根本要求。在对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分配关系的阐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既坚持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核心,决定着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又强调指出“分配决定于生产,又反作用于生产,‘而最能促进生产的是能使一切社会成员尽可能全面地发展、保持和施展自己能力的那种分配方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社会对生产条件的分配,根本的就是对生产资料的“分配”,决定了人们在分配中的地位;而社会既定的分配方式,又反作用于生产,决定社会成员在生产中的地位。习近平总书记由此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中分配的“制度安排”问题,这就是:“我们必须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绝不能出现‘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的现象。”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总体上的本质要求。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要求,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两极分化”的必然趋势正相对立。在资本主义经济中,是有可能相对合理地处置体制层面上资源配置的“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的,但它不可能解决制度层面上的“两极分化”问题,“两极分化”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本质规定。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仅要恰当地处置好体制层面上的“公平”和“效率”关系问题,还要进一步解决好制度层面上的共同富裕本质要求问题。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上看,不能把共同富裕的制度性规定等同于“公平”和“效率”的体制性关系问题;也不能把体制性的“公平”和“效率”关系,同制度性的共同富裕要求对立起来,因为前者是后者的体制性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制度性跃升。在朝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发的历史性时刻,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提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强调的就是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性质,紧扣的是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具有的制度性、体制性的“本质要求”,从“本质要求”上对共同富裕的战略性和方略性问题作出新的阐释和新的部署。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新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发展趋势的深刻把握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要矛盾在新发展阶段作用的必然结果,是对新发展阶段根本目标的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愈加明显,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目标性规定也更为明显。以“十四五”时期为开端的新发展阶段,一方面使得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其中包括物质、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要)在不断增长,愈加成为秉持人民至上,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另一方面“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作为社会“需求”,是由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方面“供给”的。与“需求”的不断增长相比较,“供给”能力和水平上的不平衡不充分,明显地成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对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的分析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除了“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这两个突出问题外,其他四个突出问题是“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解决好这些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突出问题,是处理好社会主要矛盾的关键,也是新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到的后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直接涉及“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主要方面。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成为新发展阶段处理和解决好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路向和根本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了一系列有力和有效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以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为聚焦点的,也是形成新发展阶段的新的发展极和着力点的根据和立场。党的十九大对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的部署,一是在对2035 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阐释中,明确提出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的要求;二是在对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中,明确提出达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的要求。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擘画了在“第二个百年”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战略步骤和进军路线。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提出新发展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中,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摆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向着更远的目标谋划共同富裕的目标。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不仅从战略目标上提出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还从发展规划上提出了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完备方略,特别是强调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目标。在对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主要措施上,强调“完善工资制度,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体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在“第二个百年”启程之际,这些部署和措施的提出,凸显了新发展阶段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战略意义和方略举要。
回溯历史、前瞻未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庆祝大会之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对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作出新的阐释,特别是对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战略意义和方略举要作出新的阐释,在总体上提出“要坚持循序渐进,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新的推进理念、实现路径和根本方法,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有着极其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中国式现代化”特征的深邃探索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显著特征。“中国式现代化”是以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为圭臬的。在对新发展阶段“中国式现代化”基本特征的概括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国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凸显了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整体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各方面的全面富裕,是以共建共治共享为过程的、要分阶段推进和实施的共同富裕,进一步丰富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内涵。
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写真,它具有两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是“美好生活”涉及的需要范围的全面性,包括物质、文化、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各个方面;二是“美好生活”涉及的需要,在实现方式上的公共性、共享性。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呈现出以下四个方面特征。
第一,共同富裕同“中国式现代化”相同,都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和前提的。2021年1月,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把共同富裕的实现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联系,在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也将进一步夯实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和加强全面领导的基础。在对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新的阐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不断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
第二,共同富裕的实现是有步骤的,具有逐步实现的过程性特征。作为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既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也不可能是齐头并进的,共同富裕具有逐步实现的特征,特别是在中国经济社会现实发展中,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中,要有步骤也要有重点。在这一过程中,特别要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农村农民的共同富裕是有步骤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过程中的重点。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是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在搞好统一经营服务上、在盘活用好集体资源资产上、在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上多想办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要把共同富裕的本质要求放到重要的位置,要坚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发展新型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
第三,共同富裕具有涵盖“美好生活”各个方面的全面性特征。共同富裕中的“富裕”,不是单一的物质富裕,而是全面的富裕,在富裕的内涵及其发展中,特别要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 1891年,恩格斯在探索未来“新的社会制度”中人民群众需要满足状况时提到,“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26页)。恩格斯提到的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资料,在总体上涵盖了“美好生活”基本方面,在层级上呈现了“美好生活”的全面性。共同富裕是以“中国式现代化”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为特征的。
第四,共同富裕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为过程特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对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有了更为精准的表述。人民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建设成果,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即共建共治共享共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鼓励勤劳创新致富,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在制定“十四五”规划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在“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中实现的。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人类文明新形态”内涵的深湛论证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对“第二个百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形态探索中,提出了两个“全面”的观点:一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二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这两个“全面”是对人的全面发展思想的新的概括,深化了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的意蕴,也深化了对中国社会发展形态认识的视界。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把两个“全面”融于中国特色社会发展形态认识之中,创造性地提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创造了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成为两个“全面”的重要标识,也成为“人类文明新形态”基本特征的集中体现。
马克思在对以往各种社会文明形态特征作概括时指出:“一方的人的能力的发展是以另一方的发展受到限制为基础的。迄今为止的一切文明和社会发展都是以这种对抗为基础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214页)“人类文明新形态”之“新”,既在于两个“全面”之“新”上,也在于完全改变了以往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的弊端、以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鲜明意向和旗帜之“新”上,由此而开辟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新的道路和新的方向。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进一步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向世界展示了“人类文明新形态”的中国样式和中国智慧。
“人类文明新形态”所体现的两个“全面”的意义,也是马克思关于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两个“全面”思想的中国化读解。马克思在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探索中提出:“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联系和观念联系的全面性。由此而来的是把他自己的历史作为过程来理解,把对自然界的认识(这也作为支配自然界的实践力量而存在着)当作对他自己的现实躯体的认识。发展过程本身被设定为并且被意识到是这个过程的前提。但是,要达到这点,首先必须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生产条件,不是使一定的生产条件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41页)“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这两个“全面”思想,实际上是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发展的最崇高的境界,也是我们现在理解共同富裕的全面性的思想来源。把人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全面发展同共同富裕相联系,把共同富裕的全面性同社会发展形态理念相联系,是对马克思思想的当代发展,也是对共同富裕具有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的新的理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在人类文明进步及其形态变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有时甚至起着首位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在对人类文明进步及其形态演进因素的概述中,就是以“他们各自的需要、他们的生产力、生产方式以及生产中使用的原料是怎样的;最后,由这一切生存条件所产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7页)为序列过程和传导系统的,“需要”在其中发挥着基础性的和牵引性的重要作用。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包含了共同富裕的“需要”对社会发展的基础性的和牵引性的重要作用。新发展阶段,是我们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在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牢牢抓住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凸显这一过程的特点和作用,结合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的社会主义本质的系统关系,对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将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
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从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见出发,对推进实现共同富裕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出:“马克思、恩格斯设想,在未来社会中,‘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恩格斯结合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资本论》等著作中提出的一系列主张,阐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应该‘给所有的人提供健康而有益的工作,给所有的人提供充裕的物质生活和闲暇时间,给所有的人提供真正的充分的自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的深入探索
在当代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在第一个百年,特别是改革开放的40多年间,我们逐次从初步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这是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华彩乐章。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
回溯百年历程,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和“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的最突出的成就,既是对百年辉煌的高度凝练,也是对第二个百年砥砺前行的深刻前瞻,凸显了“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本质要求的重大意义,体现了第二个百年推进实现共同富裕要求的决心和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对第一个百年的伟大成就用“三个光荣”,即“中华民族的伟大光荣”、“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光荣”作出高度评价;第二个百年的伟大成就必然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这也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00周年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三个光荣”之所属。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主题,也是中国共产党初心不变、砥砺前行始终坚守的主题。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完成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第一大历史任务之后,就进入了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第二大历史任务的新的发展历程。1955年10月,在对社会主义改造前景问题的探讨中,毛泽东同志从“自己要掌握自己的命运”的高度提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毛泽东同志强调:“这种共同富裕,是有把握的,不是什么今天不晓得明天的事。”(《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95-496页)毛泽东同志已经揭示了共同富裕与中国将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刻表达了实现共同富裕对我们国家和民族命运的重大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再次提出共同富裕问题。1990年12月,邓小平同志提出:“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4页)邓小平同志把共同富裕视为社会主义的中心课题,作出了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概括。在20世纪和21世纪之交的风云变幻中,江泽民同志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进入21世纪,胡锦涛同志把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与人的全面发展联系起来,“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使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稳步前进”。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的宏伟大业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历史性跨越中,续写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主题的新篇章。2012年11月,在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团结带领人民前仆后继、顽强奋斗,把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变成日益走向繁荣富强的新中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与此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是党的十八大刚结束,习近平总书记任总书记后的第一次公开讲话,就向世界宣布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之间的紧密联系。这凸显了共同富裕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必将对新发展阶段丰富和发展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主题产生重要的影响。
(作者: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将民生保障作为多重目标的根基
综上所述,我认为把民生保障放在我们多重目标的根基上,有利于实现我们的多重目标,有利于我们创新发展。
当前我国经济面临多重任务,原因是我们面临着多重挑战,这是发展中的挑战、变化中的挑战、成长中的烦恼。多重挑战意味着多重问题,比如长期问题和短期问题交织,周期性问题和体制性问题交织,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交织。这都要求经济发展要有多重目标,但多重目标不是各自为战。2019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一个方法论,成为指导我们认识多重目标的关键——要从系统论出发,优化经济治理方式,加强全局观念,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我想这是一个根本性、指导性的方法论,在未来工作中我们要贯彻这一新理念。
动态平衡多重目标,应该有一条主线,我认为这条主线应落在民生保障上,或者说在发展中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此基础上,可以把多重目标变成统一协调的目标,并且发挥出协同的力量。
当前我国经济问题的性质
我国经济现在处在什么状况?当前我国经济问题的性质是什么?
2018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9771美元,2019年一定会超过一万美元。按照世界银行的分类,这已远超中等偏上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逐渐靠近高收入国家的门槛了。是不是从此我们就一路凯歌前进,鸟语花香?我觉得不是。观察人均收入水平处于中等偏上及接近甚至刚刚跨过高收入门槛的国家,可以发现这些国家是一个经常变动的群体,并呈现两个特点:第一,经济增速下降,这些国家的GDP增长率都在原基础上显著下降,有学者甚至认为会有两次下降;第二,国家之间增长率分化,一些国家的GDP增长会表现得比较好,而一些国家的下降幅度非常大,呈现出显著的发散性。用数学语言来描述这两个特点:一是平均期望值下降,二是方差扩大。一般来说,这两个特点在经济学上被称为不确定性增加。我国即将跨越高收入门槛,也恰恰处在不确定性增加的阶段,存在诸多风险和问题。
基尼系数是衡量一个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常用指标,通常以0.4作为警戒线。基尼系数低于0.4的国家,其收入分配相对均等,大部分高收入国家属于此列;基尼系数大于0.4甚至更高的国家,绝大多数是中等收入国家,也有个别刚刚跨过高收入门槛的国家,最典型的是智利。智利人均GDP曾经达到1.4万美元,曾经有人以为智利是成功的新兴经济体,但我始终认为智利会出问题,原因是智利的收入分配非常不均等。后来智利确实出了问题。因此在这个特定的发展阶段,增长放缓,加之国家之间分化,有可能导致收入差距扩大。中等收入陷阱和收入差距扩大这两者之间的相关性是确定的,因此,当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是:第一,如何保障民生、改善收入分配,实现足够充分的社会流动;第二,如何保证合理的经济增长速度,当然我们不会恢复到原来的高增长速度,这是规律。
未来生产率提高依靠“创造性破坏”
我国经济问题的性质,决定了必须要用进一步改革开放、创新提高生产率的方式来保持我国经济增长速度。
过去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基本可归因为人口红利。首先,1980年到201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迅速增长,劳动年龄人口之外的人口增长是停滞的,这意味着我国的人口抚养比(即总体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越来越低,劳动力非常充足。其次,每年新成长劳动力不断涌入,在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新成长劳动力受教育程度普遍比上一辈高,这就意味着人力资本加快改善。再次,社会的投资回报率比较高,因为我们不会遇到劳动力优势瓶颈,也不会产生边际报酬递减现象。最后,累积在生产率较低的农业中的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出来,产生了资源重新配置的效应,这是我国生产率提高的主要源泉。所有这些因素加起来,我们称之为人口红利。人口红利不是简单的劳动力充足,而是体现在几乎所有的相关变量之中。
2010年之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就开始负增长了,相应的,人口抚养比迅速提高,整个情况发生了逆转。把这些因素、变量放在模型里,就能算出经济增速一定会下降,也就是说中国经济的潜在增长率在下降。这时不要对经济进行硬刺激,刺激也没有用,就像给运动员施加额外的不应有的刺激,最后会出问题。
同时,我国生产率提高的方式也转变了。过去提高生产率依靠把劳动力从生产率低的产业中转移出来,这样微观上居民个体增加了收入,宏观上资源配置提高了效率。未来这种方式还会有,但是会越来越不那么重要了,我将其称为:疾风暴雨式的生产率提高阶段过去了。未来生产率提高依靠什么呢?大家都知道,企业是靠创新、靠应用新技术。政府要做什么?要让企业愿意去创新,而不去寻租,为企业创造条件,让有效率的企业进来、无效率的企业出去,让生产率高、有竞争力的企业活,让缺乏竞争力的企业死。进、退、生、死合起来,经济学家熊彼特称其为“创造性破坏”。对经济学家来说,“创造性破坏”就是“创新”的同义词,因此未来生产率的提高,其实是依靠“创造性破坏”的。
“创造性破坏”意味着什么?它破坏了一些没有效率的企业和产能,但是我们不能伤害任何人。在此过程中会有企业的进退生死,也会有人员转岗。如果为了保护就业不让他转岗,就是保护旧岗位和旧产能,意味着不敢拥抱“创造性的破坏”。这时社会需要充分兜底和普惠的社会保护网络,藉此我们就可以进行充分的优胜劣汰。人一旦离开岗位,我们要将其“保护”起来,提供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同时加大培训、职业介绍等就业公共服务,尽快把失业者安排到其他岗位。
从民生来看,就业优先战略应成为宏观政策的关键点。逆周期调节的目的是稳增长,更深层的目的是保就业,进而保民生。如果保民生是根本目的,就应该以此为依据来决定逆周期调节的时机及力度。
在一段时期中,我国经济潜在增长率约为10%,如果低于10%了,那政府就实施逆周期调节,最好的办法是大规模投资。而当我国进入发展新常态,经济潜在增长能力下降,两个问题随之而来:第一,如何判断应该以多大的力度来进行经济刺激?第二,是不是还需要这些刺激性投资?因为刺激性投资易使经济发展方式回到传统的老路上,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了解决这两个难题,直接以就业为依据来决定宏观经济政策的调节时机和力度是最好的。
我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左右,这相当于自然失业率,只存在结构性失业和摩擦性失业——这两种失业随时都会发生,不受周期影响。因此,以5%的失业率为基准,如果观察到失业率缓慢攀升,就应该假设会出现周期性的冲击,此时是逆周期政策出台的时机。及时出手,就可把逆周期调节变成微调,不会产生大水漫灌的效果,也不会积累债务及其他不利因素。
加大公共服务的政府“买单”力度
关注民生,提高社会保障体系的普惠性,也意味着要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加大政府“买单”力度。
当前发展阶段和过去享有人口红利的时期不同。过去劳动力市场会帮助我们实现初次分配:在劳动力不短缺时,只要大规模的劳动力实现了劳动参与,就会扩大就业,改善个体收入及总收入;当劳动力短缺时,刘易斯拐点出现,这时劳动者的谈判地位提高,企业想雇到人就必须提高工资,工资水平的提高会改善民生。这些方式都曾在一段时期内发挥了作用:2004年之前是劳动力实现充分就业效应起作用,2004年之后是工资上涨效应起作用。而近两年,这两者的作用逐步减弱,因为发展阶段不同了。当前,我国的基尼系数不再下降,同时一些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增长速度放慢。当初次分配不能充分满足经济需要时,再分配的力度就应该加大。
过去我们认为“北欧模式”缺乏效率,北欧国家的政府把人从出生到死亡的民生问题都包了下来,由此产生缺乏劳动激励的问题。但是后来经过长期观察,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后,我们发现在“北欧模式”下:第一,人都被充分保护起来,他们没有在金融危机中受到伤害;第二,他们的劳动生产率在不断提高,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也在不断增强。对此大家有各种不同的解释,我的解释是:我们知道“创新”就是“创造性破坏”的同义词,“创造性破坏”让很多政府、企业、居民不敢改革创新、不愿意竞争,因为担心失去岗位、失去补贴,或者担心社会出现不安定。社会越是有充分的保障体系,越敢于拥抱“创造性破坏”。反之,把人都留在低效率的岗位,就是把“僵尸企业”留下来。因此,合理的再分配政策是充分竞争创新的一个重要保障。
综上所述,我认为把民生保障放在我们多重目标的根基上,有利于实现我们的多重目标,有利于我们创新发展。
(本文根据作者蔡昉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主办的“2019—2020中国经济年会”上的发言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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