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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以来,在全球经济衰退和气候变暖的双重危机下,欧美等发达国家将经济振兴的希望投向了以高能效、低排放为核心的“低碳革命”。低碳经济已是规制世界发展新格局的又一个全球宪章,而手握碳金融的定价权,如同占领咽喉要道,身处低碳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碳减排催生碳交易
21世纪的世界面临的挑战莫过于遏制造成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在大气层的迅速累积。全球气候系统变暖已毋庸置疑。据国际能源署预测,按照现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到本世纪末全球的平均温度将上升6度。科学家普遍认为,温室气体浓度超过550ppm会导致全球变暖,将带来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病毒增加、物种减少、灾害频繁等危机。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会议在日本京都通过了该公约的补充条款,即《京都议定书》。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规定,2008年-2012年期间,发达缔约国的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而发展中缔约国在此期间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温室气体限控义务。
《京都议定书》确立了碳减排的三个机制——联合履行机制(下称“JI”)、国际排放贸易机制(下称“ETS”)和清洁发展机制(下称“CDM”)。
JI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实现的减排单位(ERU)可以转让,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AAU)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ETS采用总量管制和排放交易的模式(Cap & Trade System),指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的减排义务指标,转让给另外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并从转让方的分配数量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CDM指发达缔约国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缔约国开展项目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以称“CER”),用于发达缔约国完成减排承诺。发展中缔约国通过合作可以获得资金和技术,有助于实现自己的可持续发展,发达缔约国可以大幅降低其在国内实现减排所需的高昂费用。
与上述三大机制相对应,国际碳交易市场形成了两大类型:
一种是以项目为基础的交易市场,JI和CDM是其最主要的交易形式;
一种是以配额为基础的交易市场,可分为强制碳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ETS是其主要的交易形式。强制碳交易市场是由强制性减排指标产生的,如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ETS)。自愿碳交易市场是基于一些国家或组织自己确定的减排体系,并没有得到《京都议定书》的认可,其参与者是自愿作出减排承诺并出资抵偿其超额的排放量,如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有了《京都议定书》的法律约束,各国的碳排放额开始成为一种稀缺的资源,因而也具有了商品的价值和进行交易的可能性,并最终催生出一个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主的碳交易市场。
碳交易日趋金融化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使得碳交易风生水起,而碳交易发展至今,其金融化日趋明显。
在碳市场中,由于减排的实际行动往往发生在交易之后,这种形式与商业信用十分类似,因此碳信用的概念就被引入其中。与石油一样,碳交易既有商品属性,又有金融属性;既有经济价值,又是国际政治搏弈的产物。碳信用虽然历史很短,却已经成为一种新兴的衍生金融商品,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价值符号。全球各大碳交易所陆续推出与EUA、CER等挂钩的期货、期权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如同石油、大豆等商品一样可自由流通。
随着碳市场规模的扩大,碳货币化的程度越来越高。围绕碳减排权,已经形成了碳交易货币以及包括直接投资融资、银行贷款、碳指标交易、碳期权期货等一系列金融工具为支撑的碳金融体系,碳市场的主导地位因此成为各国争夺的焦点。
美国虽未加入《京都议定书》,但却在全球碳市场中表现得最为活跃。2003年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成立,建立全球第一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自愿碳交易平台,并拥有VER的定价权。其现有的200多个跨国参与者来自航空、汽车、电力、环境、交通等数十个不同行业。
欧盟一直在和美国争夺全球碳定价权的主导地位,先后成立了北方电力交易所、未来电力交易所、欧洲能源交易所(EEX)等。目前欧盟的碳排放交易量和交易额均居全球首位。欧洲气候交易所掌握着EUA碳期货的定价权,欧洲能源交易所占据EUA碳现货的定价权。(作者为中国工商银行投行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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