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习近平两会“典”亮新时代
央视网消息:善用诗词古语来表情达意,是习近平的语言风格。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中所引用的古典名句,闪耀着博大精深的智慧光芒,寓意深邃,生动传神。
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六下团组,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共商国是;发表主旨讲话,为新时代的中国把舵定向。这期间他数次引用古语典故阐述思想,谆谆告诫,语重心长;殷殷期望,启迪深远。
读懂了习近平的辞中典,也就读懂了他的牵挂、嘱托与期待。
深深牵挂
每年两会,习近平与基层代表的互动和对话,最能体现他作为人民领袖平易近人的作风,也是媒体最关注的焦点之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米雪梅,是千万来粤务工人员中的一名。3月7日,习近平在广东团参加审议时,米雪梅向他讲述了自己务工创业21年来的酸甜苦辣。听完米雪梅的讲述,习近平很有感慨:“你的名字就像你的经历一样,梅花香自苦寒来。”
这句出自于《警世贤文•勤奋篇》的古语,恰如其分地总结了米雪梅代表在艰苦困难环境中仍不忘奋斗努力的可贵品质,饱含着习近平对普通百姓的尊重与关怀。“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在习近平的带领下,像米雪梅这样“不畏严寒独自开”的“报春花”一定能绽放最美姿态。
治国理政千头万绪,习近平历年下团组,关切的不只有人,还有那些与国家发展关系最为密切的事儿。
2016年两会期间,习近平参加黑龙江代表团审议。当地企业龙煤集团正面临转型升级的时代课题。对这场改革生存攻坚战,习近平问得仔细。他强调:“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要“瞄准方向、保持定力,一以贯之、久久为功,急躁是不行的,浮躁更不行。”
一句“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凝结着中国人千百年来所推崇的务实精神,与习近平多次强调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脉相承。
切切叮嘱
两千多年来,修身、正己、立德一直是中国人做人处事、为官从政的根本出发点,也为长期关注党员干部为政之德的习近平所高度重视。2018年3月10日,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习近平数次引用古语,反复叮嘱党员干部要讲政德。
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牢记“堤溃蚁孔,气泄针芒”的古训,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正心明道,防微杜渐,时刻保持人民公仆本色。
“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习近平引用的这句古语,化用了中国古代“慎微”和“节欲”两种思想,意在告诫人们不要被蝇头小利诱惑,因此失去操守,坏了大事,忘了大义。
“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只有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才能克己奉公,“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人民”。
三年前,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也曾向党员干部提出同样要求。他说:“对领导干部,要求就是要严一些,正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殷殷期望
今年两会召开在中华民族阔步迈入新时代这一特殊历史时刻。在重庆代表团谈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习近平强调:“要苟日新、日日新,要天行健、自强不息。”这两句古语气概万千,道出了新时代的新作为与新气象。“苟日新、日日新”是目标,“自强不息”是动力,民族复兴的时代伟力在诗中凝聚。
自古以来,军队强则国家强。强军梦与中国梦紧紧联系在一起。在解放军代表团,习近平说:“部队还是要练,要随时准备打仗,枕戈待旦不是唱歌唱出来的。”
“枕戈待旦”典出《晋书·刘琨传》,意指军人枕着兵器等待天亮,形容时刻警惕敌人,准备作战。这正是对习近平“实战化练兵”思想的生动表达。作为军队的最高统帅,习近平的言语中,饱含着对新时代强军梦的期待。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闭幕,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近70年奋斗,我们的人民共和国茁壮成长,正以崭新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他引用朱熹的《春日》一诗,传递了新时代的春天催人奋进的讯息。(文/樊帆)
两会新华社快讯:习近平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
新华网评: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的基础上,提出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
宪法承担着对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和奋斗目标等事关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的主要任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事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都离不开宪法的保证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巨大成就,也无不闪耀着宪法精神的光辉。
通过修改宪法及时把党的指导思想确立为国家的指导思想,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对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至关重要。从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诞生至今,一直处在探索实践和不断完善过程中,主要目的就是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通过修改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实现国家指导思想与时俱进,对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意义重大而深远,也有利于推动我国宪法完善发展,更好维护宪法的统一、尊严、权威。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如下:
一、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修改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前增写“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二、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中“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修改为“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修改为“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在国家政治生活、社会生活和对外友好活动中,在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团结的斗争中,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三、宪法序言第十一自然段中“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修改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四、宪法序言第十二自然段中“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后增加“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的交流”修改为“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自然段相应修改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中国的前途是同世界的前途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中国坚持独立自主的对外政策,坚持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的五项原则,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坚持互利共赢开放战略,发展同各国的外交关系和经济、文化交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持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加强同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支持被压迫民族和发展中国家争取和维护民族独立、发展民族经济的正义斗争,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人类进步事业而努力。”
五、宪法第一条第二款“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后增写一句,内容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六、宪法第三条第三款“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修改为:“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七、宪法第四条第一款中“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修改为:“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
八、宪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这一款相应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九、宪法第二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十、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七)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七项至第十五项相应改为第八项至第十六项。
十一、宪法第六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中增加一项,作为第四项“(四)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第四项、第五项相应改为第五项、第六项。
十二、宪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十三、宪法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增加一项,作为第十一项“(十一)根据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任免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一项至第二十一项相应改为第十二项至第二十二项。
十四、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十五、宪法第八十九条“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中第六项“(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修改为“(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第八项“(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修改为“(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十六、宪法第一百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十七、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中“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十八、宪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三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十九、宪法第一百零四条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修改为“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一条相应修改为:“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二十、宪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工作人员。”
二十一、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增加一节,作为第七节“监察委员会”;增加五条,分别作为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二十七条。内容如下:
第七节监察委员会
第一百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监察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监察委员会主任每届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监察委员会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第一百二十六条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第一百二十七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七节相应改为第八节,第一百二十三条至第一百三十八条相应改为第一百二十八条至第一百四十三条。
以上建议,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宪法修正案议案,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国经济发展快不单是政府的经济政策 而是因为中国人努
在1950年代,中国实行计划经济。当时国营企业没有受到在市场竞争的压力,以致生产效率低。1978年以后,中国政府认识到市场经济的优点,实行经济体制改革,采纳市场经济,容许私营企业的建立和活动。1989年冬,中国政府决定改革国营企业,国营企业变为股份制的公司,采纳了“抓大放小”的政策,大型企业的股份由政府控制,让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职工拥有小型企业的股份。结果则是一般小型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小型企业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努力工作来增加企业的生产和利润。当一个企业变为股份公司的时候,管理人员和职工可以买进定量的新股份。这样,小型企业的资本便会增加,这些资本可以用来增加企业的规模和改进企业的设备。大企业的股份归为国有,但是企业的经理如果能够把企业管理好,能够把企业的利润增加,他们也会受到奖励,他们的收入也会增加,所以他们会努力把企业管理好。
能够使企业利润增加的另一个原因,是管理企业的经理需要增加利润才能生存。我印象中有一个显明的例子,在1980年代的初期,广州市有一所国营的东方酒店,对旅客的服务本来十分差。1986年后,东方酒店搬到私营的中国饭店的对面。因为需要与中国饭店竟争,东方酒店的管理人只能提高酒店对客人的服务质量,使得该企业的利润增加。结果该酒店变成一个被旅客认为满意的旅店,原因是需要竞争才能生存。
有人说,私营企业的效率比国营企业的高,因为管理私营企业的经理是企业的拥有者,企业的盈利越高,经理的收入越高,因此经理一定会努力把企业管理好。笔者认为,这句话只能应用在小规模企业,大规模企业的拥有者一般是它的股东。大规模企业的经理一般是由股东选出的董事会聘任的。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区别是国营企业的股东是由政府的官员委派。国营企业与私营企业的区分是企业的股份归谁所有,股份归政府所有的便是国营企业。
但是我们需要补充一点,有一些国营企业能够生存是因为它们得到政府的补贴,这种企业在1990年代初期比现在多。在2001年,当时中国总理朱镕基决定让中国参加世贸的主要目的,就是让中国的国营企业受到世界市场竞争的压力。
今天中国企业能够成功的一个基本原因,在于中国拥有的人力资源。中国不但有聪明和能干的企业家,还有努力工作和有技考的工人,以致中国有十分成功的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中国的人力资源是中国经济发展快速的主要原因,单纯依靠中国政府实行市场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不足以让中国数十年来经济发展的速度达到如此之高。很多其它的国家也可以像中国,同样地实行市场经济对外开放的政策,但它们经济发展的速度没有像中国高,原因是它们的人力资源不如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是经济发展快速的必需条件,而不是经济发展快速的充分条件。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能够像中国经济发展同样快速,还需要具有充分的人力资源。
中国的人力资源是从哪里来的?是从中国数千年的历史传统得来的。早在三千多年前中国商朝的时候,中国的人力资源已经很丰富。当时的中国人已经能够造出技考的青铜器工具。经过数千年的继续发展和进步,中国今天的人力资源当然是十分丰富。有能力推动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市场经济在历史的过程继续发展。在南宋的时代,中国江苏浙江一带的企业十分繁盛。今天在江苏浙江一带有比中国其它地区更能干的企业家,承继了南宋时代的传统。
根据2016年的数据,以企业收入为标准,全世界最大的企业是Walmart,第二、第三和第四的都是中国的国营企业,亦即国家电网、中国石化集团和国家石油公司。中国企业规模大的一个原因是中国的人口众多,以致中国国内的市场大。中国的企业在本国已有足够大的市场来吸收企业生产的货物。
总之,中国的国营企业是具有经济效率的,是能够与世界其它国家的企业竞争的企业。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快速的原因,不单是政府施行的经济政策,而是中国拥有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国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的经理和在这些企业工作的职工,都是中国的人力资源。他们能使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率高,使中国的国营和私营企业成为效率高的中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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