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里区地税局与厦门市农村合作联社联合推出了“金税扶优工程”专项贷款,将“提供近一年度的纳税证明”列为贷款条件,在地税部门的牵线搭桥下,日前,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等三家民营企业凭借良好的纳税信誉,与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了银企合作意向书,涉及贷款总额2000多万元。 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是湖里区的一家食品企业,2008年企业缴纳地税各项税费累计15万元,凭借良好的纳税信誉,在地税部门的推荐下,公司从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通信用社获得了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企业将用这笔资金建设位于同安的新厂区,守法诚信纳税又一次得到了很好的回报。
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玉仁“纳了税收其实是有好处,一个公民的责任,作为企业有纳税,有纳税证明,银行也会对我们支持,应该是很好的。”
湖里地税局副局长陈清吉介绍说,在经济形势不太好的前提下,湖里地税考虑有什么办法可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通过跟信用社多次沟通,最后达成共识。
湖里地税局副局长 陈清吉“最后我们想到说纳税证明作为企业实力最有力的证明,多少的纳税额是实力的象征,另外政府最近在推行建立纳税人信用体系,纳税证明也是一个凭证,还有是否依法纳税也是一个参考依据。” 信用联社有关负责人表示,以往贷款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多是凭着企业自己的帐本,可是,可信度到底有多少,信用社心里也没底,跟税务联合,把“提供纳税证明”列为贷款条件,他们的心放的更宽了。 厦门市农村信用联社湖里信用社副主任 张梓川“一家诚信的企业,纳税证明是一个最直观的证明,我们金融机构很看重这个,我们也希望能帮助一些诚信的企业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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