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患”主要因“社会责任事故”而起。社会责任事故是指官员等责任主体负有主要责任并造成恶劣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危机事件,是导致官员“形象危机”的主因。2013年全国官员的社会责任事故案例数量已占到其形象危机案例总数的78%,反映官员形象危机的形势严峻。
“内忧”的主要表现之一是官员查处的“滞后性”。“滞后性”是指官员查处不及时,官员形象危机往往爆发于案发的一段时间之后。2013年爆发的官员形象危机事件大都案发在2013年之前,比例高达63%;而真正案发于2013年的,仅占37%。
因此官员形象危机的应对一方面需从外部高度防范,避免因“社会责任事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需从内部完善制度,减少官员查处的“滞后性”,防止量变发展为质变。
群众“爱才喜惠”,官员形象需“才德兼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的官员形象调查报告,从群众对官员形象的偏好排名可以看出,当前群众“爱才喜惠”,更加偏好“能力本位”和“惠民导向”的官员,因此官员形象需“才德兼备”。而无论是“能力”型官员还是“惠民”型官员均属于实务型官员,说明群众最为期待的是官员专注于实事,真正让社会获益。
官员形象整体上“破多立少”,
需塑造中国官员新形象
当前官员形象整体上呈现“破多立少”的格局,官员的负面评价较多,而正面形象塑造较少。
官员形象“破多”是内外共同作用所致,除去内部的官员素质问题,外部社会对官员“形象偏差”以及官员形象的社会属性是重要原因之一。
社会形象预期与实际职能定位之间的差距,构成了“形象偏差”。形象预期是共性和理想的,具体形象是个性的和现实的。社会各界对形象的看法本身可能存在偏差和误解,既有传统上形象定位的偏差,也有由于个别情况导致的整体偏差和误解。
官员形象的社会属性是指社会对官员的形象预期具有“连续性”和“一致性”,即使官员退休离职,对官员形象的预期并没有降低,一旦退休官员发生形象危机,仍会危及现任的官员群体。
官员形象“立少”是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十八大之后,各级官员开始不约而同地深入基层、走进群众,努力塑造其公众形象。总结起来,官员塑造形象的主要做法有“平民化”、“互动化”、“透明化”和“娱乐化”。
首先应该对官员塑造公众形象的做法给予肯定,这是官员改进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然而,群众对这些做法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误解和质疑。之所以被会错意,遭遇尴尬,主要是两个原因所致。一是总体来说,官员塑造官员形象的做法还是太少,而当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走亲民务实路线,很多人认为这些做法违反“常态”而持质疑态度。二是缺乏针对性,没有真正了解群众的需求,一些做法让群众产生了形式化的印象。
因此塑造官员新形象,一是要将亲民、惠民等展示正面形象的行为常态化制度化,提高群众的认可度。二是要迎合群众需求,了解群众真正偏好的官员形象,增加针对性。官员形象调查显示,群众最偏好“能力本位”和“惠民导向”的官员,最厌恶“贪污受贿”和“失职渎职”的官员,可见中国官员需要树立能干、惠民、不贪、不渎的新形象。
综上所述,打破官员形象“破多立少”的格局,塑造中国官员新形象,一方面要全面防范官员形象危机,降低“形象偏差”;另一方面要将亲民惠民常态化制度化,塑造符合民意、有能力并且造福群众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