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也是区域软实力的重要体现。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要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有力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统筹推进,做好结合文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系统观念,不断优化思路理念,推动资源整合,增强工作合力。把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纳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提升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大局中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作用和系统优势,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开展“室组”“组组”“室组地”联动监督,明确监督要求、细化监督内容,建立健全与惠企纾困政策落实工作相匹配的监督机制。与日常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对查办案件中的违纪违法事实深想一步、深挖一层,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真正找出来、解决好。与专项整治、专项监督等一系列专项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持续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对接,建立健全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的长效机制,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精准定位,提升监督质效。坚持“监督的再监督”定位,把协助融入监督之中,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拿出更多时间和精力到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及时发现公共服务、行政审批、减税降费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相关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提升信息化监督水平,畅通“线上+线下”全媒介问题反映、监督评价渠道,运用远程监测、大数据分析、智能纠错等方式赋能监督促进治理。牢固树立“全周期管理”和监督治理理念,深入剖析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件,深挖问题背后的体制机制漏洞,找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精准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深化改革,推动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精准监督,激发机制活力。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凡是线索具体清晰的快查快办快结,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露头就打。深入整治作风顽疾,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纪法尺度,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深挖营商环境背后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把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深入剖析典型案例,通过编辑典型案例读本、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增强警示教育震慑力、传播力、感染力。把握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列出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加大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工作力度,为敢于善于斗争、敢于担当作为、敢抓善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撑腰鼓劲。(马立新 作者系山东省青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持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当前,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社会上对民营经济有一些不正确的议论。对此,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破除所有制问题上的传统观念束缚,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打开了大门。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立为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
新时代,我国民营企业数量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概括起来说,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为新时代新征程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既要正确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又要通过理论、制度、法律、政策、舆论等方面的积极引导,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更加广阔的创新创富空间。
一是要正确认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共同构成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共同构筑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是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关系。在有机协作方面,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能够在产业链配套中进行分工协作,能够在国际竞争中联合“出海”以应对国际市场的挑战,能够在重大科技研发中形成合力,实现重点领域的技术突破,拓展行业利润空间。在优势耦合方面,国有企业在资源、规模、技术、人才、渠道和品牌等方面优势明显,民营企业则具有机制灵活、对市场反应灵敏等显著优势,国有企业的雄厚实力与民营企业的灵活机制有效对接,能够实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在市场竞争方面,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能够形成良性竞争,促进双方“强身健体”,激发两者降本增效、创新升级的动力,进而激发整个市场的发展活力,带动整体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在要素流动方面,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生产要素流动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对称特征,对此,需更加注重通过优化制度供给、强化法律法规落实等方式促进资本、劳动力、数据、技术等要素市场化、高效率配置,这将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高效率循环。
二是要全面落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政策举措。继续加大改革力度,持续优化制度供给。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提振民间投资信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为民营企业的持续成长提供更加稳定的政策预期与发展信心。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要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支持平台企业在创造就业、拓展消费、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关于“两个毫不动摇”“两个健康”的方针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宣传力度,从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
此外,还要鼓励理论界做好对所有制理论的研究,创新发展所有制理论,为充分释放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保障就业、促进创新生力军的活力,更好发挥民营经济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提供理论指引。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综合室主任、研究员)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
近日,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有两则大好消息:
一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通知法1号》,保护企业家,上升到历史最高位。
二则,有自媒体发表文章,鼓吹“中国私营经济已完成协助公有经济发展的任务,应逐渐离场”。文章一出,舆论哗然。经济日报重磅批驳,人民日报接棒转发,社会各界纷纷为民营经济站台。
保护企业家、保护私营经济,就是保护改革开放的成果,保护思想解放的珍贵,保护人民生活的幸福,谁要想将这来之不易的果实夺走,法理不容,天理不容!重点保护私有经济,改革开放以来,这群人为中国崛起,贡献了最大的力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重大意义。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积累社会财富、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做出了重要贡献。
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对于增强企业家人身及财产财富安全感,稳定社会预期,使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中的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二、依法保护企业家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对企业家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创新创业行为,只要不违反刑事法律的规定,不得以犯罪论处。严格非法经营罪、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防止随意扩大适用。
对于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民事争议,如无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犯罪构成的,不得作为刑事案件处理。严格区分企业家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为违法所得的,不得判决追缴或者责令退赔。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
三、依法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妥善认定政府与企业签订的合同效力,对有关政府违反承诺,特别是仅因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原因违约、毁约的,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妥善审理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引发的民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对于确因政府规划调整、政策变化导致当事人签订的民商事合同不能履行的,依法支持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请求。
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国有土体使用权出让金、投资款、租金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依法予以支持。对企业家财产被征收征用的,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
四、依法保护企业家的知识产权。
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规则,着力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合一,增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建立以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为指引,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侵权损害司法认定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标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着力解决实践中存在的侵权成本低、企业家维权成本高的问题。
坚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
五、依法保护企业家的自主经营权。
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对商业银行、典当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以不合理收费变相收取高息的,参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处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对于暂时经营困难但是适应市场需要具有发展潜力和经营价值的企业,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企业转型升级。
对违法违规向企业收费或者以各种监督检查的名义非法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的,依法予以纠正。严格依法采取财产保全、行为保全等强制措施,防止当事人恶意利用保全手段,侵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对资金暂时周转困难、尚有经营发展前景的负债企业,慎用冻结、划拨流动资金等手段。加强对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审查力度,对于恶意利用诉讼打击竞争企业,破坏企业家信誉的,要区分情况依法处理。
六、努力实现企业家的胜诉权益。
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加快企业债权实现。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推动完善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
同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对已经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或者申请人滥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要及时恢复企业家信用。对经营失败无偿债能力但无故意规避执行情形的企业家,要及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七、切实纠正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
进一步加大涉企业家产权冤错案件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对于涉企业家产权错案冤案,要依法及时再审,尽快纠正。准确适用国家赔偿法,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公正高效审理涉及企业家的国家赔偿案件,加大赔偿决定执行力度,依法保障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八、不断完善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司法政策。
进一步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深入调研涉企业家案件的审判执行疑难问题,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健全裁判规则。
加大制定司法解释、发布指导性案例工作力度,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在制定有关司法政策、司法解释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九、推动形成依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进一步通过公开开庭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方针政策。持续强化以案释法工作,及时公布一批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形成企业家健康成长良好法治环境和社会氛围。
十、增强企业家依法维护权益、依法经营的意识。
加大对企业家的法治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秩序、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积极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恪尽责任,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有恒产者有恒心,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大力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全社会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同时也要看到,我国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增强人民群众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现就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产权保护,根本之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在事关产权保护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各环节体现法治理念。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坚持全面保护。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
——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诚信政府,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强化社会监督。
——坚持标本兼治。着眼长远,着力当下,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加强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
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明晰国有产权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推动实现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公司治理现代化,健全涉及财务、采购、营销、投资等方面的内部监督制度和内控机制,强化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对经理层的监督,完善国有资产交易方式,严格规范国有资产登记、转让、清算、退出等程序和交易行为,以制度化保障促进国有产权保护,防止内部人任意支配国有资产,切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完善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实现各类市场主体按照市场规则和市场价格依法平等使用土地等自然资源。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确权和保护制度,分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制度和财务管理监督制度,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非法控制集体资产。
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
三、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
加快推进民法典编纂工作,完善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将平等保护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健全以企业组织形式和出资人承担责任方式为主的市场主体法律制度,统筹研究清理、废止按照所有制不同类型制定的市场主体法律和行政法规,开展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
四、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
坚持有错必纠,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对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申诉案件依法甄别,确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的错案冤案,要依法予以纠正并赔偿当事人的损失。完善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错案冤案的发生。
严格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在新旧法之间从旧兼从轻等原则,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改革开放以来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
五、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的法律程序
进一步细化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人员财产处置规则,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相关强制措施。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除依法需责令关闭企业的情形外,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和处置涉案财物时,要依法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对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等自然人违法,在处置其个人财产时不任意牵连企业法人财产;对企业违法,在处置企业法人财产时不任意牵连股东、企业经营管理者个人合法财产。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在处置违法所得时不牵连合法财产。完善涉案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做到公开公正和规范高效,充分尊重和依法保护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股东、债权人等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六、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
充分考虑非公有制经济特点,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入刑标准,准确认定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的性质,防范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防止选择性司法。对于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严禁有罪推定的原则,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严禁党政干部干预司法活动、介入司法纠纷、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融资活动中的经济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外,不以违法犯罪对待。对涉及犯罪的民营企业投资人,在当事人服刑期间依法保障其行使财产权利等民事权利。
七、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
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对因政府违约等导致企业和公民财产权受到损害等情形,进一步完善赔偿、投诉和救济机制,畅通投诉和救济渠道。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八、完善财产征收征用制度
完善土地、房屋等财产征收征用法律制度,合理界定征收征用适用的公共利益范围,不将公共利益扩大化,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及时合理补偿原则,完善国家补偿制度,进一步明确补偿的范围、形式和标准,给予被征收征用者公平合理补偿。
九、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建立收集假冒产品来源地信息工作机制,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进一步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作用,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审判“三审合一”,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机制,加强刑事执法国际合作,加大涉外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侦办力度。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品牌商誉保护。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相结合,加强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快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十、健全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各项制度
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依照相关规定支持有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坚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着力避免大股东凭借优势地位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建立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国家利益激励相容机制。深化金融改革,推动金融创新,鼓励创造更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民众分享增值收益的金融产品,增加民众投资渠道。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减弱、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落实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用益物权,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十一、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法治环境。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提倡勤劳致富、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方面加强舆论引导,总结宣传一批依法有效保护产权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推动形成保护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确保人民群众在产权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有效发挥工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在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企业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建立对涉及产权纠纷的中小企业维权援助机制。更好发挥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完善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和合力,狠抓工作落实。各地区要建立党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加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产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启动基础性、标志性、关键性工作,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民营企业要增强信心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道路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民营企业家迎春座谈会19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坚定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自信,正确看待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困难挑战和发展前景,更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把广大民营企业家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复兴的目标任务上来。
柳传志、陈东升、王传福、曹德旺、董明珠、程维、郑跃文、张宗真等8位民营企业家代表围绕“践行新发展理念、助推高质量发展”发了言。大家一致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围绕减税负、降成本、增便利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给广大民营企业吃了“定心丸”、添了驱动力。在听取大家发言后,汪洋指出,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既是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所在。越是任务艰巨,越要有闯关夺隘的定力和决心。只要发挥好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民营企业机制灵活的内在优势,就一定能够抗风险、跨难关、开新篇。
汪洋强调,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前提是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广大民营企业家要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要聚焦主业、练好内功,践行亲清政商关系,努力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要坚持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扎实做好“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助力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各级党委要把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强化组织保障,充实工作力量,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统战部门和工商联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推动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及时回应民营企业关切,扎实做好团结引领民营经济人士的各项工作。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主持会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出席会议。
中央发布“民企新28条” 这份重磅文件民营企业渴盼已久(陆娅楠 李心萍)
昨天是“冬至”节气,很多家庭都忙着包饺子、煮饺子、吃饺子,一派热气腾腾。就在大家围着饭桌吃饺子的时候,这份文件公开发布了,“冬至”传来春的消息,给人们带来了一份别样的温暖。这个重磅文件,是民营企业渴盼已久的,也是全社会所期待的。
《意见》说,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企业在推动发展、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和扩大开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民营企业的贡献,这些年来大家感同身受,对那个“56789”的总结也耳熟能详: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对经济社会的贡献也越来越大。但社会上就是存在一些声音,否认民营经济的贡献,甚至曲解中央的政策精神,质疑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为提振民企信心,此前各地各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部分政策仍然是应急式的多,从制度层面着眼的少,还有的政策仍然部分停留在纸面上。作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意见》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
那么,《意见》都提出了哪些管用有效的创新性举措,来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在改革发展上实现新的突破?麻辣财经第一时间梳理了文件的重点内容,并采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一起来听听他们的解读。
破除垄断和隐形壁垒,健全平等保护机制
“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不久,《意见》出台恰逢其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文魁说,《意见》对“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的原则进行了细化,将有利于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在支持民企改革发展方面,《意见》有诸多新突破,包括着力公平竞争,破除垄断和隐形壁垒;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打通痛点堵点;健全平等保护机制,给民营企业家更多安全感。
比如,针对广被诟病的“玻璃门”“弹簧门”,《意见》要求,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类障碍和隐性壁垒,切实消除在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的不平等待遇。
针对部分垄断行业改革不到位,提出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支持民营企业以参股形式开展基础电信运营业务,以控股或参股形式开展发电配电售电业务。
再如,针对民营企业在招投标中面临的“玻璃门”,《意见》要求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不得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企业规模门槛和明显超过招标项目要求的业绩门槛等。提出对依法依规完成的招标,不得以中标企业性质为由对招标责任人进行追责。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融资过程中民企与国企地位上的不平等,《意见》提出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研究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
《意见》要求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强调“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财产”。
“建立有效的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制度,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基础,对于民营经济多年来积累的大量财富,必须依法给予保护,才能进一步增强企业家诚实经营致富的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所长银温泉说。
《意见》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要求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项目时,要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畅通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流动渠道。
“准入难、融资难、回款难、中标难、维权难、转型难等一些发展中的困难、前进中的问题、成长中的烦恼仍然困扰着民营企业,影响民营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完善有关制度,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举措加以破解。”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立足于民营企业改革发展首个中央文件的总体定位,兼顾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从制度层面着眼,更多用改革的方法,破除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完善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制度框架。
“三连炮”高规格、高密度,坚定不移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近年来,面对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民营经济发展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1—11月,我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4.5%,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4.2个百分点;1—10月,私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5.3%,增速较去年同期下降4个百分点。
“在此背景下,如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和创造力,破解民营经济规模小、发展粗放、国际竞争力不强等突出矛盾,是一项重大课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本次《意见》与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形成了一个有机的制度组合。
“这‘三连炮’以如此空前的高规格、高密度出台,体现了中央一以贯之的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战略决心,也体现出中央致力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增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信心的深刻用意与战略定力。”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王曙光说。
“《意见》回应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公平竞争、政策同等、法律平等的呼吁,对解决民企在经营发展中遭遇的‘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提供了具体的路径,我们倍感亲切。”泰康保险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说。
“民营企业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包容的政策环境。此次《意见》旗帜鲜明地提出‘四个坚持’,让民营企业再次吃下了定心丸,稳定了发展预期,增强了发展信心。”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说,《意见》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鲜明态度,真正把民营企业当成自己人。
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马化腾也表示,《意见》对市场、金融、司法等部门的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感受到这些政策举措的精准务实。“《意见》为民企健康发展提供了宽松安定的环境,是民营企业克服暂时困难、加速迈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助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意见》围绕为民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这些举措能否真正落地,能否转化为民企真正的获得感,关键在于抓好落实。
“《意见》提出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健全政策落实机制,强化示范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例如,在放开市场准入方面,《意见》明确放开行业、领域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分行业、分领域、分业务市场准入具体路径和办法,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照《意见》要求,国家发改委将抓紧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落实分工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将改革要求和任务量化为可实施的具体举措。地方政府也要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和要求,充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具体实施举措,确定工作目标和时间进度安排,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我们将加强对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并对政策落实效果实时评估,在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深化改革,让有含金量的措施实实在在地见到效果、发挥作用,增强民营企业真实获得感。”这位负责人说。
(陆娅楠 李心萍)
改善营商环境靠开会? 有企业打算专门聘高管“陪会”
导读
当前,各地正积极改善营商环境,帮助民营企业发展。但在某些地方,有相关部门打着优化营商环境、解决企业痛点的旗号,频频要求企业负责人“陪会”。一些号称给企业减负、提气的会议,结果成了企业新负担。
为“陪会”,有企业需要专门聘高管
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以来,各地纷纷出台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帮扶力度。然而,半月谈记者发现,一些以调研情况、解决困难、宣讲政策等名义召开的各类会议,动辄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由于会议定位不精准、议程设置不合理,企业负责人“参会”变“陪会”。
中部地区一位民企负责人说,为提升市场竞争力,近年来企业十分重视职工培训。接到地方政府支持技能提升的会议通知后,他满怀期待地从县里驱车30公里到市里参会。坐了一上午,一直等到会议快结束时才发现“白跑了一趟”,按照相关条件和名单,他的企业根本拿不到补贴。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开会的本意是为了摸清情况,解决问题。而一些政府部门的“热情”邀约,让一些企业负责人劳而无获,深感“吃不消”。
“同样的会议,市、县部门层层开,都硬性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公司初创期本来就人手紧张,多数时候只能派高管过去开会。”一家从事光伏行业的企业负责人说,一般情况也不敢派员工冒充,担心被发现认为“不够重视”。如果所有会议都按要求参加,甚至需要专门招聘一名高管“陪政府开会”。
不需参会“被陪会”,需要关注被忽略
半月谈记者了解到,一些政府部门要求企业“陪会”,集中于三种情况。
——不论是否相关、是否熟悉情况,都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参会。
企业普遍反映,在公司内部运行过程中,各专业部门分工明确。一名分管经营的高管往往不如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熟悉融资状况,一名分管内部管理的高管往往不如营销部门负责人了解市场动向,即便企业主要负责人也是如此。
有企业认为,不少部门非常重视开会的过程,却不重视开会的实际效果。如果企业主要负责人不参会,甚至会被一些官员认为是“架子大”“不给面子”,可能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些企业疲于“陪会”,另一些企业被忽略。
一些企业负责人告诉半月谈记者,经常“陪会”的企业往往是地方重视的新项目、大项目、标杆项目。而当企业身处困境,真正需要政府部门帮一把的时候,可能未必能得到邀请。
一名曾在中小板挂牌上市的民企负责人说,他是县里第一家上市企业,经营正常时,每周都有各级政府部门来考察调研,公司宣传册一印就是一卡车,市县政府部门举行的会议也经常参加。但资金链遇到问题后,就很少有人再联系他了。
——制定政策前开会少,宣讲政策时开会多。
不久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要求,在制定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近日召开的一次关于企业投资的立法论证会上,半月谈记者注意到,与会专家全部来自政府部门和高校,没有一位是企业负责人。
受访企业家普遍对层层召开的政策宣讲会表示有些厌烦。有企业家说,有时,上一级政府的电视电话会刚结束,下一级政府紧接着就开会安排部署工作,再遇上公司内部会议,常常分身乏术。
变企业“陪会”为政府入企
企业“陪会”的背后,仍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怪,有关政府部门应切实转变作风。
一名民营企业家说,有些政府部门还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似乎领导不开会发表讲话,就是对某项工作不重视。市县层面的一些政策文件也只有在会议现场才能领到,政府网站上很难找到。他建议多公开,少开会。
部分企业负责人表示,一些可以更好地熟悉政策、交流情况、解决问题的会议,企业是乐于参加的,但应该精简会议,合理设置议程,减少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提出的硬性要求,最好由企业自主选派熟悉情况的专业人士参加。
企业负责人还提出,少开一些能通过电子邮件、政务平台进行交流的会,多开一些涉及企业切身利益,解疑释惑、解决问题的会议。
政府要当好“店小二”,必须变企业“陪会”为政府入企,改变坐在办公室里“憋思路”“凑点子”的老办法,而真正问计于企、问需于企。一位民营企业家直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该多到企业一线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少请企业家到政府大楼频繁开会。
来源:《半月谈》2019年第9期
李佳:民企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支持?
“发展民营经济要靠政策,更要靠法治。我也听到有些民营企业反映,他们说我们所要求的其实并不是什么额外的优惠、特殊的照顾,更不是吃偏饭。我们要的是平等发展的条件、公平竞争的环境。”
3月6日下午,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记者会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说,政策支持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不因短期政策变化而变化的稳定的法治环境。他认为稳定民营企业的预期最重要两条:一条是平等发展公平竞争,另一条是长期稳定的法治环境。
刘世锦表示,要切实解决形式上平等,实际上不平等的潜规则问题。比如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搞一些项目,也包括贷款,有些部门和有些同志经常想的是,还是给国企好,保险,出了问题后有人兜着,亏损也是从这个兜装到另外一个兜,给民营企业,有风险。
全国政协委员、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一直在呼吁,希望民营企业、国企和外资企业站在一个平台上平等竞争。他今年提交了8个提案,其中之一是《关于试点放开原材料进口资质,促进民营加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建议》。
刘永好在接受《中国企业家》采访时说,比如在中国,有不少的原料,氯化钾是做化肥最主要的原料,我们大量的进口,而氯化钾是需要有资质的专项进口,不是所有的生产企业都可以进。但有些外资企业可以直接进。所以从这个角度,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应该被一视同仁。事实上,这些进口配额都是在国有企业里面。生产型的企业、民营企业要购买的时候,它就会加价。其实这仅是一方面。
饲料的原料,像黄豆,现在完全放开了,没有配额了,现在只是税收的问题。但像玉米还是有配额的,这个配额以前国有企业比较多,民营企业少。但是玉米饲料的用户绝大多数都是民营企业,所以在民办企业再分配配额的问题上,要考虑到实际的使用,逐步进行调整,让民营企业也能够享受进口的权利。显然这是民营企业所期盼的。
另外,现在像原油的进口,已经有民营企业获得了进口的资质,我觉得逐步做到一视同仁,不管外资、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都要遵守市场竞争的原则,是最好的。
刘世锦认为,近几年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还是出台了不少政策,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程度的进展。但讲过很多年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
当然,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正在发生积极的变化。
2017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发布,其中就明确提出,要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具体措施包括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依法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等。
专家表示,随着数项强化企业家公平竞争权益保障的措施推进,企业家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将变得更加制度化及法制化,我国对优秀企业家精神的保护和弘扬将进入一个崭新阶段。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按照竞争中性原则,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但不可忽视的是,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的信心和预期问题,也一度引起社会上较多关注和讨论,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话题也备受关注。
3月6日15:00,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5位全国政协委员就“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回答记者提问,以下是精彩观点摘编:
民营企业的信心从何而来?
刘世锦认为,对民营企业长期稳定发展来说,如何提振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党和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方针政策,也就是支持民营发展的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也是与时俱进的。两个毫不动摇,这是我们的基本经济制度。其中一条讲的就是包括民营企业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
在放宽民营企业准入方面,刘世锦提了几条建议:
第一,强调落实,也就是政策执行力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大的战略部署、顶层设计现在都有了,当务之急就是把这些大政方针、具体政策落实到位。
第二,要有好的案例引路。他建议大家关注联通混改这个案例,联通搞了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后,推出了低价格的产品,产品出来以后就像一只鲶鱼,把电信市场就搅起来了,其他电信运营商也得跟进。现在消费者已经分享到了电信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红利。在他看来,放宽准入的改革是可以进行的,而且可以大见成效。其他行业也可以推动进行这样的改革。
第三,对外开放更要对内开放,特别是对民营企业开放。大量的事实可以证明,一个行业,只要让有本事的中国人、中国企业去干了,很少有哪个行业说中国的企业是没有竞争力的。
在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北京叶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青看来,近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连续出台了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外部环境有了很大提升。但其实营商环境的改善,不单单是政府一方面,而是多方面的。社会以及企业自身也有义务改善营商环境,下功夫,强化自身的管理水平,同时要克服短期行为,要做长远的发展规划,做百年老店。
融资难融资贵如何化解?
刘世锦认为,民营经济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一个最基本的问题就是金融体系,特别是银行系统,过去给国有企业、大型企业,也是给传统业务服务。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活动,现在这些金融机构在理念、机制、能力,包括金融工具方面,这些都不适应。要解决这些问题,还是要深化改革。在金融领域,一方面对现有金融企业改革,更重要是宽准入,发展一批给民营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服务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
叶青认为,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普遍现象,但民营企业并不全都融资难融资贵。有的问题在于,企业自身有一定的问题,即产品和行业是不是符合现在金融企业愿意给融资的标准。
他建议,很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应该增加金融产品,比如中长期贷款,这样有利于稳定信心、把企业做扎实。另外他注意到,很多时候也是信息不对称。一些小微企业不知道去哪里贷款,一有问题就想到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其实银行有这些产品。所以他建议银行适当地对小微企业进行贷款辅导,告诉他们如何可以贷到款。
还有就是大型国有银行的业务是全国性的,但我国地大区域广,有些地区民企比较集中,比如温州基本上都是民营企业,而东北,很大一部分是国企。但是作为大的国有银行,制定金融政策是一样的,这两个地区要用一个政策去要求可能贷款就不容易,应该因地而异,把产品做细,这样融资难融资贵逐步都可以解决。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会常委、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群飞希望,政府可以让民营企业融资有更好的平台,然后把流程缩短一点。因为数字化以后,数据传输很及时、很快,基础的设备都是要接端口,投入非常大。她所在的行业都是信息产业,信息变化非常快,一旦接不上,下一波就被淘汰了。
民营企业还有哪些新机会?
政府工作报告里提到“互联网+”“智能+”,提到转型升级、高端制造业等,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360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周鸿祎认为,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结合已经成为基本国策。那么,二者如何融合发展?
第一,策略方向要对。未来,实业、传统制造业将会是数字经济的代表。
第二,国家应该尽量推动互联网公司和传统企业合作,而不是谁取代谁、谁颠覆谁的关系。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传统行业水很深。对传统行业来说,没有必要发明“轮子”,互联网公司已经在过去的技术上做了很多沉淀和积累,可以直接拿来为我所用。
第三,安全是融合的关键,如果不解决安全的问题,对数字产业就会形成灭顶之灾。所以安全是整个数字经济发展最有力的保障。而在先进制造业领域,民营经济也表现不错。周群飞注意到,制造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占比已经达90%,民间投资超过85%,制造领域的民营企业是实实在在的主力军。
她的经验是,做好先进制造业要“内外并举”,企业要注重研发,还要重视教育。“有时候我们要到市场上去找人才,找不到怎么办?只能自己慢慢培养。”
在海外市场,民营企业的表现也可圈可点。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称,据调查显示,现在在非洲大陆,大约有1万多家中国的企业,其中90%属于民营企业。中国的企业在非洲大陆的努力不仅包括改善基础设施、创造就业、提供税收、改善居民的生活条件、增进文化交流和民间交融,带去的发展理念也特别重要。另外,南存辉认为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民营企业发展的一大机遇。
杨再平:破解民企融资难需完善市场机制
当前大家可能比较关注民营企业融资的问题,这个问题我最近也有一些思考。最近一行两会,中央各主要金融机构都开了会,要对民营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我觉得这个问题的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的破解是需要有改革的新突破的,就是需要一系列的新的突破,才能够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
我们知道民营企业的贡献,大家知道精简的概括,中央最高领导概括叫做五六七八九,对经济,对税收贡献了50%,产值60%,还包括固定资产的投资,还有对外投资这三项民营企业贡献了60%。还有70%的科技创新企业是民营企业,八指得是对城镇就业的贡献,九是对新增就业的贡献。这一点我们讲的比较多。实际上在这个背后民营企业为什么他的比重,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初期的时候,因为对这个问题我一直是有跟踪研究的。改革开放初期,就是到改革开放开始的时候,我们的所谓民营经济,个体户,没有民营企业,个体户只剩下15万,名以上,当然实际上地下的可能还很多。为什么会发展这么快?占的比重会贡献那么大呢?实际上有一个问题,民营企业的效益在这一点上我们来探讨,它是优于国有企业的。
我看到有谁做了一个近八年以来民营企业的一些主要指标和国有企业的比较,其中有一项叫做净资产的收益率,尽管民营企业近年来也在下滑,国有企业也在下滑。到2017年,民营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是19.6%,而国有企业是9.4%,我们从这个比较就可以看出来。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进一步问为什么民营企业总体来说他的资产比国有企业赚钱呢?我觉得这一点就是它是有体制优势的,可以说民营企业他是市场经济天然的微观基础。为什么这样呢?因为民营企业他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激励是相融的,这三项决定了民营企业他是有内在活力的,这就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这个门一打开,一开放可以说他就一往无前的长足的快速的发展。
我们说民营企业有这么大的优势,有这么大的贡献,但是他所得到的贷款仍然在整个银行业的贷款余额中间,民营企业只占25%,所以跟民营企业五六七八九,跟民营企业的一些内在优势相比,确实是极不对称,这是一种扭曲,这就是我们说的我们金融的结构问题,可以说金融最大的结构问题就是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或民营企业的贡献,以及民营企业他自身的内在活力不对称,极不对称,这是一种扭曲。
最近当然是因为有人不断地鼓励说要消除私有制,把民营企业吓坏了,也把中央领导吓坏了,所以我们要出来说话。所以最近一系列的举措,最高规格的表态、会议,所以一行两会也都充分的表态,中央银行、人民银行提出了支持民营企业,银监会提出了一二五的目标,就是大型银行在公司类贷款中间要逐步达到对民营企业的占比要达到1/3,中小银行要逐步达到2/3,三年后所有银行业公司类的贷款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要占到50%,那也就是三年后即使到了50%,跟民营企业现在的贡献也还是不对称的。但是就这样一个目标,我在接触很多银行界的人士都说这个太难了,可以说都在这儿叫苦,很难。
为什么会难呢?因为我们背后有一系列的体制障碍,可以说因为一系列的体制,当然还有仪式上的一些障碍,阻碍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破解,所以我的结论是要破解这个问题,它必须有一系列的改革的新突破。
第一,要破解所有制的歧视。
民营企业本来发展的很好,但是在意识形态上我们是有歧视的,我不是说国有企业以后不准在国有企业在公共产品,公共资源,非竞争领域他是要存在的。但是我们过去强调对国有企业过度的偏爱。过去有一个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短期经济学说的父爱主义,对国有企业的父爱,软预算约束,到现在可能软预算约束有所改进,但是对国有企业的偏爱,甚至对国有企业的软信贷约束依然是存在的。他觉得对国有企业你怎么贷都可以,出了问题也不算是问题,但是对民营企业大家都很小心了。所以这个问题必须破解。这个破解包括一些文件规定,不就前我有一位做民营企业的同学说他们我们流动贷款得不到一年以上的贷款,只有短期的,然后什么过桥贷款等等就来了。后来我查了一下文件,我们就有一个文件规定,对中期流动资金的贷款指得是一年到三年,但是有一条,一般来说都是一年,一般超过一年以上是指得市场有效益等等,这个文件里面有一句话,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提供中期流动资金的贷款。这个文件就是所有制歧视。
当然我们在各种检查中间也有这种问题,就是你贷款给国有企业如果出现不良只要不是很明显的违规没问题,但是跟民营企业贷款往往就要追究你所谓利益输送等等。这就使得银行从业人员或者银行工作者,他一般来说不敢对民营企业提供贷款。这个问题所有制的歧视必须要打破,包括我们所有的文件不应该有这样的所有制歧视的规定。我们对监管,对问题贷款的追究,或者我们在追查的时候,不能以所有制为界限来区分问题。
接下来就是银行工作者,信贷人员不应该有歧视。竞争中性原则,说起来容易,做起来是很难的,所以这里就有一系列的需要我们去破解,就是这种所有制的歧视。实际上我们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混合经济,而且民营经济就是微观基础,国有他主要是在公募性的公共产品,公共资源,或者是自然垄断行业国有他要存在,但是你既然是以市场为主,既然是市场决定,那就应该不要有所有制的这种歧视,这是第一。
第二,要强化政策执行力或者政策传导力。
现在最高层都已经这么重视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监管部门也一再表态。但问题是它的执行力。金融机构或者相应其他一些传统需要加大力度,所以这个问题要解决。
第三,要完善市场机制。
在这个问题上,整个金融的市场机制,我指得是要解决的就是市场准入要相对更加宽松,当然还要有市场退出,金融领域的市场进出要形成一个动态竞争的金融市场体系,一般有朝外利润的时候大家都会资金比较自由的进入这个行业,然后就会把朝外利润压下来,当然最后形成一个大致平均的利润。
另外市场机制还有一点就是要把这种包括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均衡或者是除清交给市场机制,所以在这里我就不赞同我们现在把融资难和融资贵这两个问题扯到一起,就是在一定阶段或者某些方面的融资,融资贵是解决融资难的一个市场必要性,所以我们既然承认市场来解决的话,就像矿泉水,你到很高的旅游点上,同样一瓶矿泉水,海拔一两千米,你到那上面买他肯定要贵,因为贵所以有人愿意把水运到上面去。如果那么高的地方矿泉水和下面的价格是一样的,谁愿意把水运上去呢?是一样的。所以有些风险比较高的项目,或者有些非优质的客户利息就是要高一些,利息高是除清市场的一个表现。所以在这方面这个思路我觉得我们还应该要有所突破,不要把这两个问题搅到一起。而且民营企业在有些项目他是愿意出比较高的利率来贷款的,当然也要符合规定,这就是为什么一方面我们在讲融资难,融资贵这两个问题的时候,一方面民间借贷很高的利息,为什么?它解决他的短频快,燃眉之急。所以在这方面我觉得应该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市场来调解供求,那就意味着利率应该有更大的灵活性。我把刚才说的这两个结合起来市场是个什么呢?当一个东西供不应求的时候价格高,价格高了,如果利润超过平均利润,就有别的行业的资金,别的行业的产业资金,或者别的行业的资本会进入这个领域,那么就会增加供给。然后就会把价格压下来,这就是市场供求平衡的机制。所以这方面我们应该更多的去领会,让市场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而不要过多人为的干预。
我记得在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时候,买豆腐是问题,买鸡蛋是问题,叫做菜篮子,城市的菜篮子往往是问题。经常出现短缺,那时候卖肉就跟现在做金融的差不多。有一位同事说他过去卖过八年的猪肉,我说那个时候什么好职业你都做了。那个时候卖猪肉就跟现在做金融一样的,为什么那个时候猪肉买不到呢?为什么那个问题那么难呢?因为我们控制了它的价格。然后它就出现按照这个价格市场不能除清,就存在着达不到均衡,就不能有市场制度来解决。后来我们把菜篮子交给市场了,现在还有这个问题吗?没有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我们要更多的交由市场价格,相对自由的进出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要把融资难、融资贵这两个问题相提并论,尤其是政府人为的来干预。
第四,要加速征信体系以及相应的诚信社会的建设。
民营企业当然我前面讲了很多体制方面的问题,但是确实存在着民营企业里面,当然不是说国有企业不存在,但是民营企业可能会多一些,就是动不动跑路,不讲诚信,这个与我们的征信体系的建设,与诚信社会的建设欠缺。如果我们把这方面跟上来,相对的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的交易成本就会降低,相应整体的风险就会降低,所以它的这种风险溢价以后的收益也会提高。所以征信体系或诚信社会的建设说了那么多年我们应该加速,这是第四点。
第五,要鼓励和推广针对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创新。
包括金融解决方案、金融产品、金融市场等等这些方面的创新,这样有针对性的解决民营企业的难点、痛点,围绕这些问题,围绕解决难点和痛点问题的金融解决方案,金融产品的应发和提供等等,这就是我们讲的有针对性的金融创新。
第六,要健全相应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体系。
我们的金融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缺乏多样性,就是我们为什么我们一直是以银行为主?因为银行对接的是相对来说风险偏好比较低的那些项目,因为银行他是以存贷款为主,愿意做存款的一般来说是风险偏好比较低的,我在这里存款,反正你到期给我还本付息。通过这种方式吸收进来的存款只能用于风险比较低的,期限比较短的那些项目,所以我们的金融缺乏风险偏好比较高,期限也比较长这些资金供给方,然后风险比较高,期限也比较长的资金需求方,相应的金融机构我们缺乏。民营企业你说期限长,有的民营企业有过夜的这种很短的贷款我们也不能满足,但是一般来说利率都比较高,所以很多民间借贷就解决他的燃眉之急,我们就在期限上,在风险上,金融产品,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缺乏,当然民营企业除了银行以外还要有债券、股市、基金、风投等等要一起上,这样形成一个多样性的金融机构,多种多样的就是满足不同风险偏好和不同风险的需求和不同期限等等,反正多种多样,这就是我们觉得金融要解决,要破解的话,还需要在这方面有所突破,这样我们才能够解决长期以来我们要增加直接融资,周主席过去也是在这方面领导我们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始终占比不高,是因为我们这种多样性不够。始终银行为主,总是90%左右的资产,要解决这个问题。就是非银行类的,资本市场类的,当然还有其他的多种多样的,当然现在由于金融科技的发展,我们有很多东西都跟上来了。
所以总的来说我觉得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破解之道,我这里说的六点是破解之道同时也是改革之道,而且应该是改革的新突破,需要大家一起来探讨。
本文来源于第四届中国金融发展峰会演讲。
莫开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贷款利率定多少才能合适
李克强总理说:“小微企业不仅是吸纳就业的‘主力军’,更是激励创新、带动投资、促进消费的重要‘生力军’。”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重要议题来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
为了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工农中建四大行纷纷表态,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可以说,帮扶小微企业已经上升到各家银行战略高度,例如,建行的三大战略之一的普惠金融战略。
但是,作为银行来说,以前之所以不愿意做小微企业贷款也是有客观原因的,这是市场规律之必然。因为每个银行都非常清楚,小微企业贷款不赚钱!也许有人会说,现在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都是上浮40%,比国有企业利率高出一大截,利率这么高,银行怎么可能不赚钱?
说实话,只要在银行工作过的人,就会明白其中的道理。下面,可简单用公开的数据来分析一下。
2018年三季度,中国银保监会公布的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是1.87%,但这只是行业平均水平,包括了所有客户类型。我们知道,一般来说,大中型企业贷款违约较低,小微企业贷款违约概率较高,两种类型的客户不良贷款率肯定是不一样。对银行来说,大中型企业的贷款比重肯定高于小微企业的,比方说修一条高速公路,可能需要贷十几个亿,但是十几亿贷款,却可以贷给成千上万个小微企业了。所以,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肯定是高于1.87%。
综合考虑,假设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平均为3%(实际上各家银行的数据肯定要比这个高很多)。也就是说,放出一个亿贷款出去,会有300万贷款收不回来,如果银行把贷款利率设定为3%,忽略这300万不良贷款产生的利息,银行刚好不赚也不亏,一年时间白忙乎了。
然后我们分别再考虑银行的成本,放贷资金都是从负债端来的,贷款都有资金成本,在银行内部,资金都是按照FTP定价。假设资金成本平均按照2%计(实际上各家银行的FTP价格远比2%高,看看各家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就知道了),再考虑到银行职员的工资,房租,水电,管理成本、税费等等,这块成本假设是1%,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至少要6%才能保本。
最后,银行还受到各种监管,放出去的贷款是需要计提风险准备金;同时吸收的存款还需缴存存款准备金等,银行也是一个市场主体,也有“为股东创造价值”的使命。如果银行都不赚钱,恐怕以后小微企业贷款也难以为继。
因此,如果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不到8%,银行基本上是不赚钱的。银行要想赚钱,就必须把贷款集中到优质的国有企业,再搭配一些小微企业,用国有的盈利来弥补小微企业的亏损。
而且,作为银行的基层行,自身也没有意愿来经营小微企业贷款。现代银行业发展到今天,都有一套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无论是多大的业务,都需要走完一趟完整的流程。本身基层行任务重,人手紧张,做一笔100万元的贷款和做一笔10000万元的贷款,基本上需要花费同等的人力物力,但是收益却完全不一样,人均产生的利润完全不同。可能这10000万元的贷款就可以完成全年任务,但是100万的贷款,需要做100单。
同样是10000万元的贷款,在人手有限的情况下,管理1个客户和管理100个客户也是不一样,精细化程度不同。只要这100个客户里面有1个出了风险,基层行经办人,面临的就是追责。即便银行内部都有尽职免责条款,但是真正遇到不良贷款,没有什么申诉的理由,事实胜于雄辩,个人遭受处罚总是免不了,并且全年考核都会受很大影响,有时候,可能因为一单不良贷款,拖垮全年的业绩,奖金绩效因此而大幅缩水。
如果不是上级行把任务压下来,基层行根本没有做小微企业贷款的动力。这就是为什么面对庞大的客户需求,银行始终无动于衷的原因。
既然银行不能提高利率,就只能从其他方面获得弥补,比方说搭售保险,金钞,电子银行产品,或者提高其他产品手续费。总之,客户综合贡献度必须得上来,否则,别想贷到款。作为小微企业来说,这无疑加重了企业负担,如果把其他搭售的产品计入贷款成本,年化8%,一点也不足为怪。
如果这个分析还不足以说明问题,那还可以举一个例子。
曾经有一家银行,它诞生的时候,就是为了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这家银行叫“民生银行”。大概在2012年的时候,民生银行启动了中小微企业战略,大力发展小微企业贷款。结果没过几年,不良率飙升,各家银行都在稳步增长的时候,结果民生银行的业绩,不升反降,接近 10% 的负增长(有兴趣的话,可以去翻阅一下民生银行的研究报告)。后来的结果可想而知,民生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也在收缩,基本上还是回到了原来的老路。你再看看现在,民生银行还会提他们曾经犯过的“错误”吗?
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贵,这不是银行的问题,而是市场规律之必然,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建立市场规则,大力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打通数据接口,减少信息不对称,将小微企业中的“害群之马”揪出来,让他们破产融不到资。但是诚实守信的小微企业,也让他们浮出水面,让银行更加容易找出他们,给予他们更多的支持。实际上,优质的小微企业,靠谱的民企老板,现在银行都是抢着营销,争破头皮。只有能实现银行、小微企业、社会等多方共赢的局面,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才能长久坚持下去,而不是国家一声号召,银行一时兴起。
显然,目前支持小微企业需要在小微企业盈利与银行经营利润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银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经营实际,建立科学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使利率水平稳定在既能确保不致加重小微企业经营负担、出现无钱可赚的局面,又能让银行利率覆盖贷款经营成本、略有盈余的水平上。银行应消除单向经营思维倾向,不能因害怕小微企业贷款风险产生不良而通过提高贷款利率来覆盖成本,这其实是一种杀鸡取卵的信贷经营方式,既会把大量的小微企业经营压垮,也会让银行更加远离小微企业,导致小微企业信贷生态环境的更加恶化。同时,企业也应加强与银行信贷沟通,主动将自己的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提供给银行,将自己能够承受的贷款利率水平向银行进行通报,为银行在制订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此外,建立小微企业与银行信息交流平台,把辖内所有银行机构与小微企业的信息都提供到信息交流平台上,在平台上提供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信息及小微企业对银行贷款的需求信息,让银行与小微企业能够进行直接的、有效的对接,提高贷款利率信息透明度和接受度,顺利推进小微企业贷款规模的扩大,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的普惠化,为银企互利共赢创造条件。
姜兆华:定向降准会是小微企业福音吗?
央行近日宣布:从4月25日起,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以置换中期借贷便利。据央行测算,此次降准将释放流动性13000亿,其中偿还MLF9000亿,其余4000亿释放给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用于小微企业融资。央行“放水”4000亿,会为小微企业带来哪些福音呢?
一、定向降准用意在哪里?
央行此番定向降准市场解读为结构化降准,和以往定向性降准略显不同的是,本次降准分为两个步骤:
第一步,从4月2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第二步,在降准当日,持有未到期MLF的银行,按照“先借先还”顺序,用降准释放资金偿还其所借央行MLF约9000亿,其余4000亿资金释放给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
央行此种操作用意在哪呢?分析原因不外乎以下三点:
一是缓解去杠杆压力。当前银行表外资金回表压力较大,主要障碍是表外资产很多配置房地产、高能耗等监管限定领域,企业表外授信进表压力较大,只能被动偿还表外资产;同时由于并表压力影响,实体企业信贷资金被挤占压降,引发银行企业存款增速放缓。一季度,广义货币(M2)增速为8.2%,M1增速为7.1%,信贷增速为12.8%,存贷款增速缺口不断加大。定向降准将有效提高货币乘数,增强银行存款派生能力,对冲金融去杠杆的资金压力。
二是增加市场流动性。一季度,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5.58万亿,较同期减少1.33万亿,资金市场已经呈现流动性偏紧势头。以定向降准替代中期借贷是缓解资金流动性的长效之策。本次降准将释放资金13000亿,操作当日偿还MLF约9000亿。这一货币调节工具的改变,一方面将商业银行9000亿中期借贷改为长期供应,并增加释放资金4000亿;另一方面将借款银行质押的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释放出来,提高银行间流动性水平。
三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季度全社会融资规模较同期负增长,表内信贷需求压力增大,各项贷款利率持续上升,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压力加大。以定向降准置换中期借贷,商业银行流动性由有偿借用变为无偿供应,付息成本将减少约150亿,从而间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同时释放的4000亿资金将定向增加小微企业贷款供应,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或可降低。
二、小微企业融资咋就这么难?
近年来,国务院陆续出台小微企业减免税收政策;央行、监管部门也加大小微企业监管政策指引,鼓励商业银行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总体来看,实施的效果并不理想。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经济下行和金融强监管的背景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将更加突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症结主要集中在:
(一)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渠道单一是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最大瓶径。对绝大多数小微企业来说,融资渠道只有银行借款这一条路子。从银行借不到钱的企业就只能借高利贷,结果雪上加霜,雪球越滚越大,越贷越还不起。这是小微企业债台高筑,民间高利贷猖獗的根源所在。
(二)抗风险能力偏低。小微企业因规模体量所限,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差。在经济发展周期中,受市场冲击最大的也当属小微企业。外部环境一有风吹草动,小微企业便可能成为银行压贷、限贷的重点。伴随金融去杠杆和中美贸易摩擦升级,部分小微企业尤其进出口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会产生连锁反应,小微企业到期债务或将面临大面积违约风险。
(三)银行放贷不足。一季度金融机构增加企业贷款3.04万亿,较同期下降15.8%,其中2.45万亿为中长期(一年以上),同比降幅高达33%。尽管国家和监管部门制定出台鼔励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但实际落到小微企业的“阳光雨露”已经大打折扣。不少基层行既担心不良问责,不敢大刀阔斧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又顾忌MPA监管考核,不能明目张胆对抗违规,只能人为调整小微贷款统计口径。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放了多少贷款,有没有统计报表公布的那么多,相关各方对此应该心知肚明。
三、4000亿“放水”会流向何方?
按央行解释,此次定向降准最终释放4000亿资金用于改善小微企业。这4000亿资金会否如央行所言全部流向城商行、非县域农商行的小微企业。4000亿“放水”最终会流向哪里?
(一)消化并表压力。表外转表内最大压力来自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此次定向降准将给强监管之下的中小商业银行一个喘息的机会。中小商业银行可借此增加流动性,减轻信贷资金并表压力,小微企业到期续贷压力也会随之减轻。
(二)对冲4月税期。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降准释放的大部分增量资金将流向城商行和非县域农商行,且与4月中下旬税期形成对冲,银行流动性总量基本没变。从央行表态不难看出,此番释放流动性主要用于调整结构和税期对冲,银行流动性总量基本没变,但却减轻了小微企业税后资金压力。
(三)投放小微企业。从4000亿流动性使用优先顺序看,缓解中小银行并表压力是首选;对冲小微企业税期会是第二位选择;接下来才轮到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尽管所剩资金无几,央行也会强化MPA考核,鼓励商业银行对“三农”、“双创”、小微企业等支持力度。
久旱逢甘露。央行4000亿放水,对小微企业融资无疑带来了福音。4000亿“甘泉”能有多少撒到小微企业,是否会让小微企业解渴还有待后市的进一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