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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蔚民:中小微型企业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体
近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求是》杂志发表文章,题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文中指出,中小微型企业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体。
尹蔚民在文中写到,要更好地发挥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潜力。中小微型企业是创造就业岗位的主体。推动落实完善国务院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扶持,缓解融资难题,改善行政管理,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增加更多就业岗位。全面落实鼓励中小微型企业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和金融扶持政策,完善就业与社会保障的联动机制,健全稳定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支持劳动者在小型微型企业就业、临时性就业以及其他形式的灵活就业。
大力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是激发创新活力和扩大就业的重要途径。要落实鼓励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营造有利于创业的良好环境,提高创业成功率,延长企业存活期。不断完善创业服务体系,激发各类群体的创业动力,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引导各地将促进创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创业有更广阔的领域、更旺盛的活力和更持久的生命力。
发展家庭服务业等其他形式的就业方式。重点发展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病患陪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等家庭服务业态,因地制宜发展其他家庭服务业态,满足家庭的基本需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从财税、金融等方面为企业开办、融资、品牌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家庭服务企业发展。加快制定相应的劳动用工政策及劳动标准,规范对从事家庭服务人员的管理,维护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目前,中小企业占中国总企业数的99.7%、占工业总产值的60%、占出口总额的68%、每年提供80%的就业机会。中小微型企业的顺利发展,不仅能够保持经济稳步增张,还能缓解就业难题。在2012年2月,广东省率先发布《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同年3月,微型企业成为“两会”热点词汇之一,企业减税、贷款扶持、提高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等提议被热议不断。
针对中小微型企业的发展,在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报告时分别指出:在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中,“认真落实和完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需求的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落实并完善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活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方面,“重点扶持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在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中,“规范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健全服务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体制机制”。(编辑: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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