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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认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2年第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室内设计师职业属于就业准入控制职业,上岗前必须接受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经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全省及中央在鄂单位的室内设计从业人员参加室内设计师全国统一鉴定考试。
 
报考对象
凡从事或准备从事室内设计工作的人员均应参加全国室内设计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等级、条件
等级
国家职业
标    准
等级
国家职业
标    准
等级
国家职业
标    准
助理室内设计师
凡取得中专(高职)毕业证书,经助理室内设计师培训达标准学时,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均可报考。
室内设计师
1、取得助理室内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室内设计师培训达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可直接报考室内设计师职业资格。
高级室内设计师
1、取得室内设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3年以上,经高级室内设计师培训达标准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备大专学历,并从事本职工作达5年以上者;
3、具备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均可报考高级室内设计师。
报考材料
考试时间
考试范围
考试教材
考试方式
证    书
1、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填写报考申请表(2份);
3、近期免冠 1寸照片(5张);
由省劳动厅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美术基础、设计技巧3Dmax
Lightscape
Photoshop
AutoCAD 等应用软件。
《室内设计师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
本职业考试分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技能操作考试暂用开卷方式完成。两部分考试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为合格,并按要求通过综合评审。另加30分钟职业道德考核。
参加全国统考合格者,核发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验印的全国通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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