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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报道
 

人民日报:最低工资上调为何不能多一点

    2010年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27个省区市纷纷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东西部城市呈现出不同的特征:东部城市进行了结构化的上调,山区幅度大,沿海幅度小;西部城市则大大增加了上调幅度。

  然而,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不是越高越好呢?对企业将会产生什么影响?有了最低工资标准,企业老板是不是可以拿来当标准工资,而不再为员工加薪呢?

  一问:

  制定标准谁说了算?

  编辑:有的城市最低工资上千元,有的却只有四五百元。最低工资标准究竟谁说了算?是企业主和职工协商的结果么?

  记者: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有一套严格的测算体系,既不是哪个人说了算,也不是企业主和职工协商的结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说,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确定最低工资标准要考虑的因素有:当地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

  确定的方法主要有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是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再统计出其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加上一个调整数。恩格尔系数法是根据有关数据,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再乘以赡养系数,加上调整数。

  举一个例子:假如某地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42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87,最低食物费用254元,恩格尔系数0.604。那么,按比重法计算出的最低工资标准=420×1.87+调整因素;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出的最低工资标准=254÷0.604×1.87+调整因素。调整因素主要考虑当地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各省区市都是参照这些办法来确定最后的标准。

  不过,在一些情况下,劳动报酬是不受最低工资约束的,如职工非因公负伤期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再次就业等。

  编辑: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很多省份表示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则有27个省区市上调或计划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上调的频率是怎么定的?

  记者: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应调整一次。2004年《最低工资规定》实施后,2004、2005、2006这三年,各省区市平均调整了1.9次。2007年29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20个省区市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底,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企业经营面临极大压力,人社部发布通知,要求暂缓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因此2009年只有少数城市调整。随着经济回升向好,今年各地相继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一些省市还尝试建立最低工资和物价水平的联动机制,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频率还可能更快。

  二问:

  是不是越高越好呢?

  编辑:有一种看法,认为我国最低工资标准偏低,和国际上“最低工资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要求有一定距离。是不是这样呢?

  记者:首先应当看到,并非所有国家和地区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一些国家认为市场经济下,劳动力价格应当由供需双方自行决定,尽量少采取行政干预,因此干脆不实行最低工资。

  据了解,国际上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采取比重法、必需品法等方法。其中多数国家最终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确实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40%—60%。但这不是绝对的,不少国家是有的年份大大超过40%,有的年份只有30%多。此前,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曾澄清,社会平均工资只是验证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理的参考因素,而不是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硬性要求。

  目前,我国不少省份、特别是东部省份最低工资标准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40%。这提醒各地政府,应据此比例考虑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合适,是不是需要进一步调整。

  编辑:有劳动者提出,既然要缩小收入差距、改善低收入者的生活,为什么最低工资不能多调一些、调高一些?

  记者:最低工资是不是越高越好,值得讨论。

  人社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最低工资标准是一把双刃剑。如果提高得过慢过少,会影响低收入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甚至出现用工荒。但如果提高得过快过多,则会加重企业负担,可能导致企业裁员,从而不利于稳定和扩大就业;如果上调幅度超出当地经济承受能力,还会影响地区经济的稳定发展;如果调整过于频繁,则会干扰市场的正常运行等。因此,对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必须适时适度。

  具体如何“适时适度”,专家普遍认为,对于东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提高的幅度可以适当快一点,因为当地生活水平较高、社会平均工资水平较高,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较快,提高幅度大一点不会给企业带来过多压力,还有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产业梯度转移。对于中西部等经济欠发达地区,幅度则可以适当小一点、稳一点。因为当地企业承受能力不强,如果人工成本偏高,将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当地的就业。另外,根据目前的测算,这些地方最低工资相当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关系也大都比发达地区高一些。

  三问:

  妨碍员工涨工资吗?

  编辑: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居民生活费用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的确能有效地改善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那么,对最低工资标准之上的劳动者工资,能不能也参照这种方式,由政府出面强制企业定期上调工资呢?

  记者:据人社部有关负责同志介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工资表现为劳动力的市场价格,企业依法拥有分配自主权,政府对企业的工资管理表现为宏观、间接的调控。

  具体说来,企业职工工资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四方面因素:一是劳动力市场供求;二是劳动者本身的人力资本投入;三是企业效益;四是企业内部是否建立了集体协商机制等。政府的职能主要体现在:制定和调整最低工资等保障性标准,保证劳动者最基本的权益;通过建立工资协商制度来促使职工工资正常增长等。政府通常不会指令性地要求各类企业都按一个标准或比例涨工资,以免“管了不该管的事”而对经济效率造成破坏。

  编辑:那如果老板就是不给员工涨工资,把最低工资变成标准工资怎么办?

  记者: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推进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建立,也就是建立起一种企业职工工资随经济效益提高及其他有关因素变化而相应协调、合理、持续增长的制度化的运行方式,使职工工资保持一种长期的、常规的、动态的、持续的增长趋势。

  据介绍,这一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以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为基础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工资集体协商即其中主要方面。到去年底,全国经审核备案的工资集体协议近30万份,已覆盖职工2555.9万人。各级政府还将通过经济、法律、信息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职工工资共决机制的形成,使职工敢谈、会谈,企业愿谈,最终谈得拢。

  与此同时,随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劳动者的收入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提高。

  东部欠发达地区上调幅度高

  今年以来,自江苏省在全国率先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后,浙江、广东、福建、上海等地也陆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过20%。

  而东部省份此轮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中,一个比较鲜明的特点是:在绝对数额的上调之外,着重调整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水平,均衡统一省(市)内部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之间的差距。

  增幅都在10%以上

  今年2月起,江苏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按地区差别分三类调整: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调整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调整到670元。三类地区主要按照经济发展水平划分,苏南五市所辖多为一类地区,苏中和苏北八市所辖市区一般为二类地区,其他县市则多为三类地区。

  而从4月1日开始,上海和浙江也分别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将从960元调整为11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从8元调整为9元。这是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第十七次调整,涨幅约为16.6%。目前,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位列全国之首。

  浙江则将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980元、900元、800元四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9.0元、8.0元、7.3元、6.5元四档。此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幅在15%左右。

  广东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平均提升幅度超过20%,升幅超过往年。

  根据广东省发布的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类标准为920元/月,增幅为19.5%,执行地区为珠三角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8.8元/小时;第三类标准为810元/月,增幅为20.9%,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7.9元/小时;第四类标准为710元/月,增幅为22.4%,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12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9元/小时;第五类标准为660元/月,增幅为24.5%,由执行第四类市的部分困难县及县级市执行,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小时。

  注重地区间均衡

  广东省人社厅解释,这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目的之一,是着重调整低工资收入人群收入水平,同时着重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加大调整幅度,缩小与珠三角地区的收入差距。

  而这正是这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即:针对本地区区域内不同发展水平,分类调整,地区内欠发达地区的调整幅度相对较大。

  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介绍,将最低工资标准分类为四档,就是考虑到省内不同区域发展情况不同。各市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据广东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轮调整中,除了最低工资标准一直领跑全省的珠三角大幅提升至920元—1100元,粤东、粤西和粤北的大部分地区提升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也高于珠三角,升幅达到22.4%—24.5%。和过去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针对珠三角,欠发达地区工资标准保持较低水平有所不同,广东此次将大幅调高最低工资标准的着重点放到了欠发达的粤东、粤西和粤北地区,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是粤北韶关就从580元/月提升到710元/月。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林王平也表示,这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适应了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缓解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珠三角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也能改善广东省的就业环境。

  查实违规,督促补发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近4个月来,绝大多数企业都执行良好,但劳动保障部门也接到有个别企业违规的举报,镇江、南通等市都发现有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其中镇江查实违规行为有10多起,其中经督促已经调整并补发到位的8起中,涉及114人共2.2万多元。

  上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至今已近两个月,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执法监察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的情况看,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企业内得到了比较好的贯彻实施。上海市人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对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就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

  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初步定于6月,对全省各地落实执行情况作专项检查。宁波就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必然趋势,对一些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这样的调整可能会增加负担,但从长远看,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后,能吸引更多外来务工者,给企业提供相对丰富的人力资源,同时也“倒逼”企业通过革新技术、改进工艺、创新管理,实现转型升级。

  最低工资,西部地区量力上调

  力争告别低位——

  各地均大幅上调最低工资

  从5月1日起,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筹措1000多万元,为1726名低收入者加薪。提高幅度24.9%的新标准,使宁夏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的排位不再是倒数第一。尽管标准仍相对较低,却已一举跃进全国工资收入排名中游位置。

  多年来,宁夏最低工资标准一直在全国最低位徘徊。2009年,宁夏的平均工资为34082元,仅为上海的1/3。为逐步提高工资水平,4月26日,政府颁布文件,将全区最低工资标准提高24.9%。

  不光宁夏,山西、内蒙古等西部省区市都开始上调或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4月1日起,山西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调幅度达18%,其中煤矿井下从业人员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600元和1400元。

  据介绍,山西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经济发展程度等方面分为四类地区,分别上调70—130元不等,最低工资标准每月640元至850元不等,而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4.89元、4.48元、4.08元、3.68元。

  而内蒙古正在制定的新最低工资标准,比过去将会有明显提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工资处处长高鹏博介绍说,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主要根据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业状况等因素,至少两年调整一次,以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水平随经济发展而提高。在今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前,内蒙古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

  消除执行“杂音”——

  大多数企业能按规定执行

  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带来了“福音”,然而落实过程中仍有不少“杂音”。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白万宝介绍,对于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大多数企业基本能按规定执行。从执行的情况看,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比较规范。存在问题较多的主要在建筑业和餐饮服务行业,突出地反映在农民工身上,拖欠工资现象时有发生。还有些用人单位和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因经营效益等原因,收入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存在。

  目前,内蒙古正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检查。“比如,今年1月份开始,内蒙古就组成4个督查组分赴各地,专门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督查,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对企业落实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情况的督查。”白万宝说。

  而在宁夏,国有大中型企业员工的工资其实早已高出目前所制订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主体主要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自治区政府将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包括劳动监察部门将于近期对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在山西,涉及处于最低工资边缘的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建筑业、租赁服务业等9个行业有近13.5万从业人员。

  山西人事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把特岗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以及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曲解和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做法,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任何用人单位在工资发放时不能突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个底线,否则将按规定进行处罚。

  收入发展并举——

  上调与经济发展水平适应

  东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工资水平存在差异,可是,西部地区能不能在工资最低标准方面,上调多一点以抹平差距?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宁顺向记者介绍说,宁夏调整最低工资数额和结构是依据全年地区生产总值等相关情况确定的。李宁顺说,就宁夏这样一个经济欠发达、发展现实困难多、财政不宽裕的西部省区而言,不少企业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尚不景气,如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过高,加大人工成本,一些企业就有可能裁员,抑制就业增长。

  高鹏博说,“一个地区的工资水平要同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已连续8年保持经济增速全国第一。高鹏博认为,对于包括内蒙古在内的全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尽管付出了诸多努力,但相对高速增长的GDP而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还是“慢了半拍”。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巴特尔表示,GDP虽然是衡量经济总量的重要指标,但却反映不了收入分配与人们生活水平的同步增长。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今年明确提出,不追求GDP增速第一,而将目标定为“像强区一样富民”。

  “老百姓看经济发展,主要看收入而不是看GDP。”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胡春华在今年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等指标,反映的是我们的实际收入和生活水平,政府要采取措施,第一步要尽快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然后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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